打盗抢丨瞄准你就别想跑!
宁城警方破获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手机案
2017年7月8日18时许,宁城110接到梁某报警称,放在电动车上价值3300元的手机被盗。
民警通过调取监控视频,迅速锁定嫌疑人,于两个多小时后,将其抓获。经了解,嫌疑人王某14岁,属于未成年人。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以及视频监控佐证下,王某如实供述了盗窃手机的事实,并交代了藏匿地点,民警于次日将被盗手机发还给受害人。
目前,因王某未成年,民警对其批评教育后责令家长严加监护管教。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克旗警方破获系列未成年人盗窃摩托车案
自2017年6月份以来,克旗公安局陆续接到辖区多名群众报案,称停在小区楼下的摩托车及自行车被盗。经蹲守工作,民警抓获两名涉嫌盗车辆的嫌疑人道某某和达某某。二人到案后,如实交待了盗窃的犯罪事实,同时供出了伙同作案的色某某和德某某。7月9日23时,民警果断出击,将色某某与德某某在家中抓获。
据四名嫌疑人供述:四人系克旗某中学学生,除父母给予的零花钱外无其他经济来源,便合计盗取摩托车变卖,每次作案前,四人趁中午放学的时间去居民小区楼下踩点,下晚自习后到踩点的小区盗取摩托车或自行车,随后将盗取的车辆以低价卖给牧区的牧民。从6月份开始至被抓获归案,四人共盗取摩托车8辆、自行车17辆,涉案总金额6万余元。
目前,因四名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民警批评教育后交与监护人严加管教。
红山警方破获两起盗窃手机案
7月4日,市民李先生到红山区公安分局报案,称7月3日晚,在某旅店休息时,丢失一部VIVO手机及1100元现金。
民警经过对旅店监控录像反复查看分析,发现在7月4日,一男子曾经进入李先生房间,几分钟后离开。旅店经营者辨认,视频中出现的男子是旅店入住人员张某,但现已离开。经大量工作,7月6日民警在一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犯罪嫌疑人张某供述:因其花销较大,又无固定收入,入不敷出便心生盗窃的念头。7月4日,其在旅店内寻找作案目标,发现李先生房间没有锁门,便将放在床头的一部VIVO手机盗走,随后便离开旅店。当民警问其盗窃的1100元现金时,张某称其并没有盗窃现金,同时供述其于7月3日在某洗浴中心也盗窃了一部手机。民警再次对李先生进行询问,最终李先生承认是其担心民警不积极查找手机,心生一智谎称丢失1100元现金的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盗窃被刑事拘留,违法人员李先生因谎报案情,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六十项第二条之规定,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松山警方破获两起盗窃变压器案
经过连续十天的摸排调查,近日,松山区公安分局民警将盗窃两起变压器的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据他们交代,盗窃变压器的动机只因当过电工,容易下手。
2017年6月25日10时许,松山民警接到赵某某报案称,位于穆家营子镇某村的一台变压器被盗,价值1万余元。6月29日10时许,民警又接到了刘某的报案称,在穆家营子镇某中学附近的一台变压器被盗,价值1万余元。
由于案发现场处于监控盲区,民警一方面在案发现场蹲守取证,一方面做了大量的外围排查工作。经过不懈努力,最终,锁定了嫌疑人刘某某和冷某某。
7月6日,松山民警依法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冷某某抓获。二人到案后,如实交待了盗窃变压器的犯罪事实,同时供出了另一同案人孙某某,当日犯罪嫌疑人孙某某也被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交代,3人因在一起干活相识,且都有过当电工的经历,懂得一些电路知识,正好最近手头紧巴,认为盗窃变压器容易下手,就有了付诸行动的念头。两次盗窃所得的变压器铜丝已被卖于废品收购站,销赃所得8000余元被三人分摊花掉。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冷某某和孙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废品收购站工作人员冯某某(女)也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的核实、审理工作还在进一步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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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刘丽、毛佳伟、李海洋、潘雅静
编辑/王晴
审核/杜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