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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警方查获一名假警察

2017-08-15 敖汉公安 赤峰公安

为了圆自己的警察梦,敖汉旗一男子竟然在网上购买了一枚伪造的警察证。然而,李鬼遇到了李逵,结果可想而知。

  2017年8月11日,由交警、特警等部门组成的敖汉旗公安局联合检查组在新城区临时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上午9时,民警在对一辆红色猎豹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后备箱内放置一把木棍和一把尖刀。随即民警指挥驾驶人张某靠边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张某接受民警检查)

  在对驾驶室进行检查时,民警还发现了一块用于变造车号牌的磁铁牌和一枚警察证。当民警对张某警察证上的信息进行核对时,发现张某神色慌张,目光躲闪,这无疑引起了民警的怀疑。经核实,民警发现敖汉旗公安局并无张某这名警察。无疑,张某所持有的警察证是伪造的。

(在张某车内发现的伪造警察证、尖刀等物品)

  在铁一般的事实面前,张某不得不承认了自己携带假警察证的事实。据张某交代,自己从小的梦想就是当警察,长大了没当成。于是在网上花400元购买了一张伪造的警察证。

  目前,张某因涉嫌买卖、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被敖汉旗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统一监制,会同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管理,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非法制造、贩卖。
  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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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孟显赫

编辑/宋旭波

审核/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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