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好警察丨闫立波:让警徽在窗口闪光
为贯彻落实“迎接十九大 忠诚保平安”的总体部署,切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赤峰好警察(警队)”暨“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计划,8月份以来,赤峰市公安局在首批“赤峰好警察(警队)”集中宣传得到各界受众反响强烈、纷纷点赞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第二批“赤峰好警察(警队)”深入采访挖掘工作。
自9月6日至18日,将对筛选出的7名个人和6名集体的先进事迹,通过内蒙古晨报、红山晚报、赤峰公安微信平台同步推出,敬请关注。
第二批“赤峰好警察(警队)”先进事迹系列报道之六:
赤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闫立波
“我对便民服务的理解就是,要学会‘换位思考’,自己多做一点方便他人,哪怕不在自己的业务受理范围之内。”在赤峰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窗口工作的闫立波说,其实自己多说一句话就能让别人少走一条弯路。
从警12年来,他始终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良好的形象,在公安车管事业奉献着那颗赤诚之心,用真诚和汗水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和赞扬,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3次,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这些成绩与荣誉,就是他挚爱于公安车管事业的最好诠释。
“您好,我们有什么可以帮助您的吗?”“办理车辆入户证需要身份证、车辆购置税发票……”这是闫立波每天都要重复无数次的“开场白”。
阎立波深知车管所作为窗口单位,代表着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为此,他在工作中以身作则,以严谨的工作作风、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精湛的业务技能赢得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工作中,他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服务群众始终做到“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总是不厌其烦、耐心细致地为群众解答各种问题,切实做到“四个一”,即对人热情一点、说话温柔一点、笑容多一点、办事快一点。最大限度的提高工作效率,凡是正常办理业务手续齐全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汇总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努力让群众办理更方便、更快捷、更舒心。大力宣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十六项便民措施,让更多的群众了解这些便民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安交警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车管工作不仅服务性强,而且政策性强,无论是车辆上户、转户、年检,还是驾驶人补换证等各项业务,都有很严的政策规定。同时,工作稍有差错就可能给交通安全造成隐患,直接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因此,阎立波始终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办事,秉公执法,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注意自身良好形象,绝不做不符合政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事,决不让“带病车”“带病人”上路上车。从警多年来,阎立波先后拒绝亲友、熟人请托办事百余次,坚决筑牢了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适应新形势对公安车管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关键是不断提升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多年来,阎立波同志利用点滴时间抓紧学习,抓住一切机会开拓视野、充实自己。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中央、自治区、赤峰市有关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及“四句话、十六字”的精神实质,切实掌握蕴含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做到触及思想、入脑入心,使自己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境界得到提升,群众观念得到增强。加强业务能力学习,多方面搜集车辆管理方面的业务书籍,特别是涉及车辆管理的新知识、新方法,力求第一时间学到手。凭借平时扎实积累的基本功,在工作中从未出现差错和失误,从未收到群众投诉举报。
由于车辆管业务直接涉及到企业和有车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很多人把车管所看成“捞实惠”的好地方。但阎立波同志深知车管工作责任重大,也知道责任与权力相辅相成,更明白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决不能滥用,就不能因“实惠”而丢失了党性,时刻告诫自己要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不利用自己的职务谋取非法利益,做到了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为警。
工作没有最高,只有更好。从警12年来,阎立波虽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但他却用持之以恒的无私付出、不求回报的亲民爱民之举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人民警察亲民为民、无私奉献的忠诚本色。他把车管工作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把服务人民作为自己永恒的价值追求,以无怨无悔的付出、竭诚为民奉献,忠实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人民公安爱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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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市公安局政治部宣传科 交警支队
编辑/宋旭波
审核/杜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