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作案80余起 未成年人盗窃团伙终落网
2017年10月1日8时许,松山区公安分局向阳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称:10月1日凌晨,位于松山区临河小区蜂蜜店被盗现金10800元。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开展侦查工作。民警通过案发现场视频监控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及来去路线,结合城区近期发生沿街商铺被盗案确认均为同一盗窃团伙所为。
2017年10月8日,民警最终确定了作案人员的真实身份和藏匿地点,并发现该团伙部分人员在松山区长途客运站某宾馆落脚。在对嫌疑人落脚地进行近13个小时的蹲守,确定入住的四名嫌疑人全部到齐后,专案组人员一举将何某、田某、杜某、武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现场扣押被盗手机17部,赃款5600元。
(涉案财物)
经讯问,以杜某为首的该盗窃团伙共有13人,对2017年9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先后在红山区、松山区、新城区、元宝山区、宁城县、翁牛特旗、通辽市,辽宁省朝阳市夜间盗窃临街商铺和机动车的83起作案事实供认不讳。专案组人员通过对部分家属人员做的思想工作,又有一名在北京的嫌疑人连夜回来投案自首,目前已到案8男2女。
经过三天的紧张核实,目前已核实案件72起,涉案价值突破20万元。其中在红山区作案16起、松山区10起、新城区7起、元宝山区7起、宁城县9起、翁牛特旗8起、通辽市7起,辽宁省朝阳市8起。其中包括红山区手机店价值64000元的17部手机被盗案为代表的重特大案件6起,作案的8男2女均系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盗窃罪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盗窃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刑罚的确定与裁量。盗窃罪如何量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
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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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吴涛
编辑/宋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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