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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旗警方破获系列跨省市“碰瓷”敲诈勒索案

赤峰公安 2020-09-09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偏偏有人铤而走险,更有甚者借此抓住他人“软肋”实施碰瓷。很多酒驾司机害怕被追责,往往选择逃避,多以金钱了事,此举更进一步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8年12月26日晚,喀喇沁旗公安局民警凭借敏锐的洞察力,成功侦破了一起碰瓷案。


  12月26日21时许,喀旗公安局接到报案称,在河滨南路步行街段发生交通事故,民警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得知,一辆白色轿车在倒车时与一辆奥迪车相撞,白色轿车车主因涉嫌酒驾没有报案,双方准备调解处理,但在调解过程中,奥迪车主江某索要2万元赔偿,赔偿金额远大于车辆损失。

(案发现场)


  此案马上引起了民警的警觉,分析其很可能是一起有预谋的“碰瓷”敲诈案,经过细心调查,民警发现江某有事先预伏并故意碰撞对方车辆行为,江某涉嫌敲诈勒索的嫌疑陡然上升。

  经过讯问,果不其然,江某交代了其伙同江某某与马某共同实施犯罪的事实:江某驾车等待,江某某、马某在饭店观察选择饮酒且预备驾车的司机为目标,并微信告知江某,江某抓住对方饮酒驾车不敢声张的把柄实施“碰瓷”,进行敲诈。

(案发现场)


  民警兵分两路,很快将潜藏在某小旅店床下的嫌疑人马某抓获,嫌疑人江某某潜逃,目前正在全力布控抓捕中。

  审讯中,马某如实供述其伙同江某、江某某明确分工,在饭店寻找目标,有预谋故意驾驶高档车尾随酒驾人员撞车,后对对方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马某与江某还初步交代了三人先后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张家口市、山西省宁武县、天津蓟县、内蒙古喀旗等地作案8起的犯罪事实。

  目前,白色车车主因酒驾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供稿丨韩涵

编辑丨王学波 审核丨宋旭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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