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安向人民报告:2018年扫黑除恶成绩单
1月7日,内蒙古公安厅召开内蒙古公安机关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18年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情况,并就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杨伟东主持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王瑞峰以及在呼的厅党委成员出席发布会。
公安厅副厅长张效敏通报2018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体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区公安机关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1个,铲除涉恶团伙82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347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245起,查封扣押冻结黑恶势力涉案财产31.9亿元。一大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得到惩处,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形成了全面震慑态势。
公安厅副厅长张效敏介绍:“内蒙古公安厅党委在全区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共受理群众举报有效线索1712条,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50份,及时推动了一批问题短板有效整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记者了解到,专项行动期间,为了扩大战果,内蒙古各级公安机关畅通网上网下举报渠道,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2018年,各级公安机关共收集涉黑涉恶线索近万条,其中42%来自群众举报。迫于强大的宣传声势,全区先后有211名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依靠核查群众举报线索,全区已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10个、打掉恶势力犯罪团伙379个、破获其他各类刑事案件591起。
为破解“打不深、打不透”的难题,内蒙古公安厅在全区先后组建了30支扫黑除恶“猎鹰”突击队,采取异地用警、指定管辖等方式,专门负责对重大疑难涉黑涉恶线索的核查和立线侦查,同时在全区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扫黑打伞铲基础”集中攻坚行动,期间共查处涉黑涉恶公职人员147名,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15人,另有多人被立案调查。
内蒙古公安机关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深入开展打击电信诈骗、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全区共排查出治安乱点地区267个,已整治194个,收缴枪支1648支、子弹铅弹26万余发、炸药4.4万公斤,破获命案积案49起,带动全区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同比大幅下降,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有效提升,实现了扫黑除恶法律效应和社会效应“双提升”。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长杨伟东表示:“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攻坚的关键一年,各级公安机关在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要提升站位高度、拓展覆盖的广度、强化打击的深度、保持工作的力度、激发斗争的热度,在深化打击、专案攻坚、打财断血、深挖彻查、线索核查五个方面下功夫,同时健全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涉黑涉恶涉伞案件快侦快破和推动快捕快诉快判机制、案件质量把关机制、群众满意度牵引机制、激励奖惩机制,全面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效能。”
出席发布会的相关负责同志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新华网:
我们注意到,中政委、公安部对我区组建“猎鹰”突击队开展扫黑除恶攻坚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请问主持人,公安厅党委组建“猎鹰”突击队的初衷是什么?我区“猎鹰”突击队工作又取得了哪些成效?
内蒙古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王来明: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既是“民心仗”,更是“政治仗”。作为公安工作的中心任务,全区公安机关必须全警动员、全面出击。同时,也必须有一支忠诚可靠、无私无畏、本领高强的尖刀部队,示范引领,激励斗志,带领全区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不断走向新的胜利。为进一步攻坚克难,公安厅党委决定组建一支攻坚专业队伍,“猎鹰”突击队应运而生。2018年9月份起,公安厅“猎鹰”突击队和17支公安厅直属 “猎鹰”突击队、12支盟市“猎鹰”突击队相继组建完毕。“猎鹰”突击队队员都是来自全区侦查一线的骨干和精英,突击队队长更是由实战经验丰富的基层公安局长“领衔”担纲,“猎鹰”突击队必将成为我区公安机关刺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一把无坚不摧的“利刃”。
“猎鹰”突击队的重大职责使命就是攻克最艰难的“阵地”、啃掉最难啃的“骨头”。为进一步明确“猎鹰”突击队的职责使命,公安厅专门制定出台了“猎鹰”突击队工作规定,“规定”明确,“猎鹰”突击队主要负责重大涉黑涉恶涉伞线索核查、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侦办。同时,“猎鹰”突击队还要担负起对基层办案的指导,突击队中,汇集了来自各地的侦查、技术、审讯、抓捕、法律等各方面的专家型人才,由公安厅统一指挥、调配,哪里有需要就出现在哪里,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就指派什么样的人才,为全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侦办提供强有力的业务支撑。组建以来,公安厅直属“猎鹰”突击队已完成全区全部在侦涉黑案件的法律指导工作,组织对40多条重大涉黑涉恶涉伞线索开展核查,并对其中多件已核实的违法犯罪问题立案侦查,不断引领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
刚才通报中提到,公安厅在全区部署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扫黑除恶专项巡察,请问专项巡察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内蒙古公安厅党委委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文忠:
2018年7月份,公安厅党委部署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两个月间,公安厅6个巡察组对全区12个盟市、呼铁、大林公安局党委及其所属的132个旗县区公安局(分局)党委开展专项巡察,有力推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共抽查走访派出所211个;组织召开座谈会107场2360人,组织个别谈话1236人次;接待来访群众1379人,接收来电举报5406次、来信举报1329件、短信举报683件、微信举报624件、电子邮件举报410件;收集问题线索9831条,梳理有效线索1712条,督办220条线索完成“三有一无”评定;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50份。
两个月的专项巡察,推动解决了一批发生在各族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补齐了基层公安机关党内监督短板,拓宽了群众直接反映问题的渠道,取得了一定成效。总的感觉,各级公安机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站位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工作是有力的,效果是明显的。但是,巡察组也发现了各地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方面还存在工作协调不深入的问题,线索排查方面还存在分工不细致的问题,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公安厅党委还对3个盟市公安局、7个旗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专项巡察工作结束后,公安厅以巡察成果为依据,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政治“净化器”,谋划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建立台账,逐条销号;推动巡察收到的线索核查办结,确保条条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内蒙古日报:
专项斗争以来,我区公安机关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请问公安厅领导,公安机关是如何宣传发动群众的?对群众举报的线索又是如何办理的?
内蒙古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云辉:
扫黑除恶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把涉黑涉恶线索作为专项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鼓励群众举报、派出所排查、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获取、从日常警情中研判等多种渠道,获取了大量的涉黑涉恶线索,其中已收到群众举报线索5000余条,占涉黑涉恶线索总量的42.4%,是线索的主要来源。
工作中,各地均采取“传统+现代”宣传模式,密集发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邮寄地址和网络邮箱,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犯罪。自治区公安厅长、盟市和旗县(市区)公安(分)局长集中公布受理举报方式,组建专班,迅速核查群众举报线索,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举报线索的积极性。
各级公安机关还先后部署开展了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日”、“宣传月”活动,广大民警走上街头、深入群众,宣讲扫黑知识,受理群众答疑,提高人民群众识别黑恶势力的能力。各级媒体集中报道了一批涉黑涉恶团伙覆灭记,通过以案说法,起到震慑犯罪、发动群众的良好效果,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主动性、积极性。
群众利益无小事。公安厅要求各地,对群众实名举报线索,不论是黑恶犯罪和个案线索,还是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线索,都要逐一落地核查、逐一反馈回复。工作中,各地对专项斗争中的实名举报人,坚持做到“两回访、一保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确保件件有结论、有回音。一是主动回访。各地在办理线索过程中,主动回访来信、来电等实名举报群众,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告知进展情况,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耐心说明情况,告知已移交相关部门办理。二是办结回访。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涉黑涉恶涉伞线索和其他线索,核查办结完毕后,在前次回访的基础上再次回访实名举报群众,告知办理结果,征求群众意见,做好解释工作。三是严格对实名举报人保密。各地进一步严明线索核查保密纪律,特别是对实名举报的群众和证人,坚决做到严格保密,消除群众后顾之忧,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安机关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
此外,各地公安机关还深入贯彻“专项斗争成效由人民来评判”的有关精神,组织实施了扫黑除恶人民满意度测评工作,广大基层民警进社区、进家庭、进场所、进单位、进学校、进农村牧区,召开警民恳谈会,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顺应群众意愿、得到人民认可,可以说,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近期,媒体纷纷报道了“包头市民警楼长送问卷”、“巴彦淖尔市公开向师生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等等,都是扫黑除恶人民满意度测评工作的一部分。
人民网、人民日报:
刚才通报中提到,我区公安机关开展了全领域扫黑除恶工作,能否举例说明黑恶势力涉足的领域以及对社会的危害。
内蒙古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树泉:
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十项打击重点”,大家都很清楚了。我区公安机关结合实际,增加了“强行插手土地、草场承包,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充当讨债公司,组织农闲赌博、围胡放款,控制小区装修材料供应”等五类黑恶势力纳入打击重点,工作中,我区就陆续打掉了一批涉及以上领域的黑恶势力。
例如,巴彦淖尔市打掉的兰某某等人涉黑组织,主要就是涉足矿产领域的黑恶势力。据查,2013年至2016年间,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兰某某、张某某为了达到控制、垄断当地砂石料市场的目的,非法成立“巡山队”,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制作巡山队标志,对拉运砂石的大货车司机进行拦截、恐吓、殴打,敲诈勒索砂石场同行,阻止经营、垄断价格,严重破坏当地的正常经济、社会秩序,造成重大恶劣影响。该涉黑组织还在农闲时节,开设赌场组织赌博,一些农民朋友被引诱去赌博,输光了积蓄,有的甚至家破人亡。公安机关依法拔掉这一盘踞当地多年的毒瘤后,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正常。2018年12月9日,五原县人民法院对兰某某等人涉黑案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判处兰某某等13人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当地群众对此拍手称快。
呼伦贝尔市打掉的“王氏姐妹”涉恶团伙,就是典型的非法强占草原黑恶势力。2018年2月,呼伦贝尔市公安机关接到牧区群众举报称,陈巴尔虎旗鄂温克苏木阿尔山嘎查“王氏姐妹”团伙非法霸占草原,欺压残害百姓。经公安机关侦查,“王氏姐妹”强占草场12000余亩,旅游季节设置路障,擅自对进入草原车辆收取费用。此外,还对16000亩草场私设围栏,对不慎误入围栏的牛羊蛮横扣押、私自售卖,对当地牧民群众身心健康、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2018年12月10日,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王氏姐妹”团伙成员分别被判处两年至六年半有期徒刑。“王氏姐妹”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当地牧民群众的冤屈得以昭雪。
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打掉的以李某某为首的“沙霸”恶势力团伙,就是近年来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代表。2018年3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小区有“沙霸”。经查,这伙“沙霸”强迫小区业主从他们手中以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沙子、水泥、小红砖装修房子。该团伙在业主之间进行宣传,要求必须买他们的沙子,即使买过沙子的想要运进自己家,也要给他们交“过路费”、“保护费”。同时,他们还对“抢生意”的同行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打压竞争对手。至案发前,该团伙已垄断了数个小区的装修市场,实施了多起犯罪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该团伙被彻底打击处理后,新城区、赛罕区附近新建小区的供沙市场秩序很快恢复平稳,沙子回归至正常价格,老百姓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2018年12月21日,新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2万元,该团伙其他成员也分别受到法律制裁。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公安机关打掉了一大批类似以上案例中提到的黑恶势力,收到很好的社会效应、法律效应。也请媒体朋友们常深入基层,多采访一些群众,用事实验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谢谢大家。
来源:平安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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