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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永如:赤峰法院系统精准打击黑恶犯罪

赤峰公安 2020-09-08

近日,《长安》杂志2019年第4期刊载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潘永如署名文章《赤峰法院系统精准打击黑恶犯罪》,介绍我市法院系统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从严从快打击黑恶犯罪的经验做法。


赤峰法院系统精准打击黑恶犯罪

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潘永如


过去一年,赤峰法院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赤峰市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严从快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为维护赤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工作制度。赤峰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其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重要民生工程来抓,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将相关审判执行部门全部纳入其中。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同时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关工作衔接机制的规定》等6个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各环节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顺畅了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方式,为赤峰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组织支持和有效的制度保障。为确保各项工作制度的顺利实施,赤峰中院还制定了严格的督导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到所联系的基层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并列出详细的阶段性督导提纲,切实保证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步调一致、整体推进。

二是严把案件关口,实现精准打击。要求全市法院加强与公安和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能够依法从重从快审结,及时有力惩处犯罪。2018年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1件,涉及被告人64名。对于这些案件,赤峰中院一方面要求各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案件跟踪,做到证据关口前移,适当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另一方面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报备,逐案听取汇报并进行指导,确保统一执法标准和量刑尺度,做到不枉不纵、罚当其罪。

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邀请政法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和党政机关干部旁听庭审,既彰显了我们严打涉黑涉恶犯罪的决心,同时也为社会各界敲响了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不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警钟,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动员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让黑恶势力陷入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才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赤峰法院一方面积极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全面展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大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与市电视台合作开办“法院在线”栏目,重点播出涉黑涉恶案件庭审实况;在《内蒙古晨报》开办“普法专栏”,刊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和案例。另一方面充分利用自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广的优势,在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和官方微信平台同步推送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相关信息。这些做法既保证了审判工作公开透明,又对犯罪分子形成了强大的心理震慑,同时还赢得了人民群众更大的理解和支持,一举多得。

信源:《长安》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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