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新型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1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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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1月25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坚决打好打赢新型肺炎阻击战要求,下达如下命令:
一、市、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取消休假,于1月27日早晨返岗工作。
二、市和旗县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取消休假,于1月27日早晨返岗工作。
三、嘎查村、社区所有工作人员取消休假,于1月27日早晨返岗工作。
四、市内所有企业没有紧要特殊情况,暂缓恢复开工和生产,确需开工、生产的,需制定周密的预防方案,并经市和旗县区疾控部门指导把关。
五、近期宾馆、酒店及餐饮企业,不得一次性接待10人以上聚餐。
六、中心城区公交车、省际长途客运车、旅游包车自2020年1月27日起暂停运营,其他营运车辆司乘人员及一线从业人员必须戴口罩上岗。
七、在全市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网吧、KTV、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继续暂停营业的同时,从2020年1月27日起,暂时关停全市洗浴、健身场馆。
八、对外服务性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全员配戴口罩。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对出入旅客进行全面体温检测,发现异常按要求妥善处理。
九、各地要对本辖区实施网格化管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死角、全覆盖的防控网络。对辖区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人继续实行全面排查,及时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引导病人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诊断,情况严重的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十、对1月12日以后来自湖北或自湖北返赤的所有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点对点、面对面了解情况,明确防护要求,责任到人,每日零报告。
十一、宾馆、酒店要对入住客人是否有发热等疑似症状实行动态检测,并及时向所在街道报告。
十二、一旦发现疑似病例,要立即组织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严格实施医学隔离观察。
十三、对于认定是疑似新型肺炎的病人,统一集中到市传染病医院救治,实施“四个集中”。
十四、以旗县区为单位,尽快健全流调队伍,搞好培训,提前做好密切接触者隔离场所的确定和准备。
十五、各旗县区及市直所有发热门诊要向社会公布联系方式,全天候、无条件接纳就诊病人。
十六、进一步强化全市所有医护人员的防护提醒和培训,做好防护设备保障,严防发生交叉感染。
本命令从2020年1月27日零时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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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王学波 审核丨李俊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