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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清明祭扫活动服务管理的通告

赤峰公安 2020-09-08


赤峰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清明祭扫活动服务管理的通告


今年清明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期和春季森林草原防火关键期,我市面临防疫和防火“双重压力”。为避免因人员集中祭扫造成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引发输入性和聚集性疫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2020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服务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避免人员流动和聚集。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是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保护好自身健康,避免给他人带来风险,既是对个人、家庭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更是对家族先人的最好告慰。本市居民应尽量减少跨旗县区进行祭扫活动,不得组织、参与10人以上聚餐聚会。二、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境外、市外返乡祭扫人员或其接待亲友要第一时间向到达地嘎查村(社区)报备到达时间、活动安排和离开时间等信息。各地区要严格排查核验和跟踪管理,发现迟报、瞒报、漏报的,依法从严处理。三、加强末端查验。各地区要严格实施境外、市外返乡祭扫人员测温登记、个人信息实名登记、行程报告、签订文明祭祀承诺书等措施;对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状况人员一律按程序进行医学集中隔离。四、强化祭祀服务保障。倡导网络祭祀,可登录“赤峰祭祀网”(http://jisi.yunjicn.com/),免费创建在线专属纪念馆进行悼念。到公墓现场祭祀的,要提前向殡葬服务单位预约,预约方式已在“赤峰祭祀网”公布。五、严禁野外用火。严禁在各类墓地墓园焚烧祭品、燃放鞭炮;严禁在道路、广场、居民区、河道、公园等场所焚烧祭品、燃放鞭炮、抛撒纸钱。六、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作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文明安全祭扫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引导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度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清明节。


(赤峰祭祀网二维码)


2020315


信源丨赤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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