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公安厅按照公安部、自治区党委政府要求,坚持“四做”“两个大抓”,贯彻落实厅党委提出的“政治第一、群众第一、基层第一、民警第一”要求,深入推进辅警改革,着力构建集管理、监督、保障、关爱、培训于一体的辅警管理模式,全面加强辅警队伍建设,有效激发了队伍活力,增强了辅警队伍的职业归属感和身份认同感。
“抓实辅警改革,配合自治区人大推进辅警立法工作,健全完善辅警制度,不断提升辅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长衡晓帆在全区公安局长会议上对今年辅警改革提出明确要求。
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对辅警身份性质和岗位职责、管理体制和管理职责、人员招聘和培训、层级晋升和待遇保障、奖惩等做了明确规定。这份文件的出台,为内蒙古辅警改革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也标志着内蒙古辅警改革进入正规化、法治化轨道。自治区12个盟市均以政府名义出台辅警管理办法,将辅警改革纳入本级政府工作范畴,为全面铺开辅警管理体制改革奠定基础。 “内蒙古辅警改革实践表明,以法规条例为宏观指引,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配合、形成合力是内蒙古公安辅警改革的最大亮点。” 公安厅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全区公安工作会议之后,内蒙古建立了贯彻落实中央《意见》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全区公安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辅警管理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为推动辅警改革落地落实注入了强大动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党委政府连续3年将辅警改革纳入深化改革重点项目,自治区党委将辅警改革纳入对公安厅领导班子绩效考评指标。公安厅与自治区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建立辅警员额化管理机制,全区交通管理、治安管理岗位辅警按实际需求配备,其余岗位按照公安专项编制1:1配备,各盟市在经费保障、员额管理等重点问题上达成一致性意见。公安厅及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等8个盟市推动人社、财政部门,按照辅警层级出台薪酬标准。公安厅就辅警薪酬政策落实巩固开展专项督导活动,重点解决辅警工资低、社会保险不达标问题。公安厅与自治区人社部门联合印发辅警招聘管理办法,实行“招聘前报备、招聘后备案”,建立公安机关提出用人计划、政府审核批准、统一招录、逐级向公安厅备案的招聘程序,规范开展笔试、体测、面试、体检、政审等工作。1月16日,公安厅机关首批224名辅警经过层层选拔以全新身份走上工作岗位。这次辅警改革是按照公安厅党委提出“两年三考正规化”工程的“规定动作”。公开、公正、公平的辅警资格认定和层级评定标准和程序被称为全区辅警改革的“样板”,各盟市参照公安厅模式进一步推动辅警管理改革。多部门合力推动,全区各盟市公安机关制定辅警改革时间表,挂图作战,全区辅警改革进度蹄疾步稳,成色越来越足。近年来,内蒙古辅警改革本着先行先试、打造品牌、全面推进的原则,从最初的22个辅警规范管理试点地区,到2018年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等4个盟市、满洲里市、伊金霍洛旗等15个旗县被评为辅警管理品牌地区,再到2019年全区全面推进,施划出一条符合内蒙古地域特色的辅警改革路径。3月24日上午,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公安局召开辅警规范化管理合同签订仪式,147名辅警与公安局签订聘用制劳动合同。规范辅警用工形式,建立明晰的劳动关系,内蒙古公安厅规定,全区将辅警用工形式统一规范为与公安机关签订合同。公安厅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明确公安机关为合同主体,与之前通过劳务派遣和其他方式使用辅警相比,公安机关更具主导性,有利于增强辅警队伍的职业归属感和身份认同感。三年来,自治区公安厅制定了辅警履职清单,开展20余次辅警适用岗位检查活动,核查禁用警种和禁用岗位上是否使用辅警,调整了近百名辅警岗位,实现人岗相宜、岗责匹配。“明确了工作怎么干、干什么、哪些不能干等关键问题,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们工作起来更有干劲了!” 兴和县公安局辅警李鹏程说。警务辅助人员最关心的是什么?社会调查数据显示,90%以上警务辅助人员把待遇问题作为首选项。只有提高辅警薪酬待遇,才能让警队拴心留人。数据显示:截止目前,全区辅警经费列入同级预算保障比例超过95%,辅警社会保险缴纳率超过90%,辅警工资较改革前增长超过了40%。按规定体检、休假、发放绩效、缴纳五险一金,配齐装备保障,自治区公安厅在下发的配套文件中都有明确规定,将惠及辅警的礼包实实在在地塞到辅警手里。薪酬问题得到保障后,辅警最关心的就是职业发展空间。在辅警改革中,内蒙古明确规定:辅警实行层级管理,由高到低共设置6个层级,辅警的薪酬待遇随着层级的升降而相应调整。“通过层级晋升,让我真切感受到了组织对我们辅警的关心、培养和认可,让我更坚定了在本职岗位建功立业的决心和信心。”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辅警胡帅在接到晋升为四级辅警的通知后表示。胡帅是今年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机关晋级的59名辅警之一。在自治区公安厅的指导下,各盟市立足实际,在实行辅警薪金适时动态调整机制的基础上,建立符合自身特点的“特殊政策”: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向政府为辅警申请公租房;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等地将辅警纳入“公安民警优抚基金”范围;阿拉善盟辅警招聘薪资与事业编同酬同待遇;通辽市明确各地公安机关招收事业编时对表现突出的辅警按10%的比率定向招录;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特别优秀的辅警报考公安机关事业编时给予政策倾。抗击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全区有1名辅警荣获“一级警务辅助先进个人”,6名辅警荣获“二级警务辅助先进个人”,24名辅警荣获“三级警务辅助先进个人”,受表彰辅警所在公安机关按规定开展辅警层级提前晋升工作,有力释放了辅警表彰奖励制度红利。自治区公安厅专门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表彰奖励工作暂行办法》,根据奖励办法要求,辅警表彰奖励工作实行“三级管理”模式。自治区公安厅、盟市、旗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是表彰奖励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管理、指导表彰奖励工作,辅警使用部门对需要开展表彰奖励的事项,应当向政工部门申报并配合开展工作。奖励办法分为综合、专门、其他三种形式,综合表彰奖励按季度进行,注重辅警日常表现。注重从技能、特长、重大专案(专项行动)中选择,突出优中选优,并明确规定基层和一线辅警表彰奖励数量应占年度辅警表彰奖励总数的85%以上。近年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通过打造“工匠型”辅警,开展战时表彰,送奖到一线,慰问到家等活动,加大表彰力度,激励、培养、调动辅警队伍的内在活力。近三年来,全区共表彰2200余名辅警。 “制度化的奖励措施,提升了辅警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调动了广大辅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了辅警干事创业的热情,大力营造争先创优工作氛围。”公安厅政治部有关负责人说。此外,公安厅出台辅警日常管理、从严管理、保密管理、教育培训等多项制度,各盟市、旗县配套出台政治学习、行为规范、值班备勤、考核等制度,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公安厅建成集人事、保险、合同、层级等14个模块的全区辅警管理信息系统,实行一级建库、分级管理,现有数据41000余条,系统运行3年来,实现辅警人事数据一网清,为辅警管理工作安装上了“数据链”。 为实现学历教育与职业教育、技能教育与在岗培训的无缝衔接,推进辅警终身学习,持续提高辅警队伍素质,内蒙古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印制包括思想政治、法律基础、心理健康、警务实战和公安业务5类辅警培训教材,并分期开展综合管理、交通辅助、执法勤务、窗口服务4个类别的教育培训,截至目前,全区已开展辅警培训377期,累次培训辅警2.1万余人次。 建立监督机制,形成“督察+用人部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格局,督察部门采取不定期明察暗访、现场督察等形式进行监督,着力遏制近年来交警、派出所、治安等警种辅警违法违纪情况多发问题。内蒙古公安厅指导用人部门建立辅警专管制度,由民警带领辅警开展工作,探索实行民警与辅警管理责任的捆绑。 下一步,公安厅将积极推进内蒙古辅警立法工作,此项工作已经列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调研项目,将按程序开展立法调研、提请审议等工作,为全区辅警立一部好法。内蒙古辅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科学的管理体系,合理的职业规划,明确的发展路径,有力地拓展了辅警职业发展空间,成为内蒙古公安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队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