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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一男子自制气枪售卖不成反被拘

2015-12-21 敖汉公安 赤峰公安

  家住敖汉旗的桑某从小就喜欢各类支,家里更是摆放着各类枪械的模型。一日,桑某在网上浏览到制作气枪的帖子后,决定自制一把气枪。桑某随即从网上购买了所需零件,买不到的就按照帖子中描述的,用铁片等物品替代。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桑某自行制作的气枪就基本成形了,趁着夜色到后山上试验了一下,果然不错。一个月后,桑某打算将这把自制气枪卖出去,于是在贴吧上发布了售卖气枪的帖子。

  近日,敖汉警方在进行网络巡查执法时发现了桑某发布的售卖气枪的帖子,并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落地查人工作,很快锁定了桑某的位置,组织警力迅速出动,在桑某家中将其抓获,搜出了即将“售卖”的气枪。

  目前,桑某已被敖汉旗公安局行政拘留。


学点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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