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发布紧急通知:这两件事全面禁止!
10月23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全省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禁组织旅游团队前往出现中高风险的省(区、市)严禁接待出现中高风险的省(区、市)的旅游团队↓↓↓
《通知》对跨省团队旅游活动、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景区等文化和旅游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急处置工作等提出具体要求。
全省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要高度关注全国各地疫情,按照《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的要求,严格落实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指导当地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合理控制团队规模,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查验、体温监测,并加强对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指导A级旅游景区、公共图书馆、剧院等文化和旅游场所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访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验码、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引导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客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严格落实场所日常保洁和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指导星级饭店严格落实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醒游客就餐时保持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
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预案,细化实化响应流程、应急措施、处置规范等具体内容。加强与卫生健康、疾控、公安、工信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疫情防控培训和演练,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和条件的准备,提升全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意识和能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10月23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紧急通知
要求各地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
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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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
从严从紧抓好文化和旅游行业
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10月22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不动摇,坚持现有的防控措施不放松,迅速采取果断措施,尽快把疫情控制住,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从严从紧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严从紧落实旅行社疫情防控要求
1.严格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通。
2.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3.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按照《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即日起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
二、从严从紧落实A级旅游景区疫情防控要求
4.入口管控要严之又严。景区开放管理要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总体要求,合理设置游客接待上限,认真落实实名制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游客入园扫码登记、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
5.场所消杀要全面彻底。各类室内场所、物品和环境要加强消毒,特别是游客高频使用的设施设备,做到消毒全覆盖,不留死角空白,同时须配备足量免洗消毒液供游客使用。
6.客流调控要精准细致。引导游客执行好“一米线”,错峰游览。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安排专门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
7.应急处置要及时有效。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妥善处置异常情况。
三、从严从紧落实星级饭店疫情防控要求
8.严格落实进门前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在前台等宾客聚集区域设置并执行好“一米线”,引导宾客规范佩戴口罩。
9.合理安排对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加强对床单、毛巾、茶杯等客用品和宾客使用频次高的设施设备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在客房及公共区域提供足量的免洗消毒液。
10.严格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勺公筷,提醒就餐时保持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
11.严格执行属地政府对会议、活动、宴会等人员聚集活动的要求,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妥善处置异常情况。
四、从严从紧落实文化和娱乐场所疫情防控要求
12.剧院等演出场所、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以及娱乐场所、上网服务场所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要合理设置人员接待上限,强化卫生管理,加强通风消毒。
13.对进入场所人员严格落实扫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14.尽量减少在密闭场所举办聚集性活动,室内文化和旅游活动场所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该关闭的关闭。
五、从严从紧抓好员工健康监测管理
15.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加强对员工日常的健康监测和管理,及时掌握员工状态、出行轨迹等情况,确保员工健康上岗。
16.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坚决杜绝带病上岗。
17.加强疫情防控培训,让员工熟练掌握疫情防控制度和防控措施指南要求,提升员工疫情防控工作意识和能力,确保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六、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18.各地要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检查和督导,指导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19.要充分发挥各级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力量,全面加强对各类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经营单位强化细化防控工作、落实落地防控措施。
20.对于麻痹大意、消极应付现象要及时警示、坚决纠正,对于风险隐患、漏洞短板要及时发现、有力处置,不放过一处细节,坚决整改到位。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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