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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浦:《文化复兴: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一书摘录

2017-07-24 金元浦 元浦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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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一无文,同则不济

——中西文化的差异


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基本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中国文化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即“天人合一”),西方文化则强调人对自然的征服与改造(即“征服自然”);在对待家庭关系问题上,中国文化强调“家族本位”,突出家族乃至国家的整体利益,西方文化则奉行“个人本位”,以自我为中心,注重个人的人格和尊严;在对待民族关系问题上,中国文化奉行的原则是“亲仁善邻”、“协和万邦”、“顺俗施化”、“怀德修远”,而西方文化奉行的原则是“征服天下”。上述三个方面的差异,集中体现为中西两种文化模式的差异,即“执两用中”的中国文化模式与“两极分立”的西方文化模式的差异。


中西文化的自然观比较


1“顺天应物、天人和谐”的基本含义


“顺天应物、天人和谐”是中国古代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是中国古代重要的思想传统。这一思想观念的形成和发展有一个复杂的演进过程。中国远古的原始哲学和宗教巫术密不可分,宗教巫术是各民族童年时代的文化形态。夏商时代主要奉行宗教天命观。西周时期,天是自然和社会的最高主宰,是有意志的人格神,天人关系即人神关系。西周末期至春秋时期,社会的动荡促使人们对天道产生了怀疑,逐渐形成了重人道人德的观念,天(神)与人产生了融通关系,这是中国早期的天人合一思想。战国时期,庄子将人视为自然的一部分,认为人与天地自然皆由气构成,反对人为(尤其反对妄为),追求“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天人合一境界。《易传·文言》提出“与天地合其征”的天人合一思想。关注人与自然的关系,这是“天人合一”思想的重要发展。西汉董仲舒将天人合一加以演变和倒退,形成天人感应的神学唯心主义思想体系,同时将阴阳五行神学化,封建伦理绝对化、纲领化,将封建制度神圣化、凝固化。经唐至宋,天人合一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文化思潮。张载认为,儒者“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致学而可以成圣,得天而未始遗人”(《正蒙·乾称》),第一次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的命题。他认为太虚之气是世界的本原,人与天地自然都由气构成,气是天人合一的基础。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界统一于物质性的气。这是对庄子天人合一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他认为人和自然都遵循阴阳二气“聚散相荡、升降相求”的对立统一规律,人生的最高理想即天人协调。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问题是十分复杂的,但就其民族文化的总体而言,其基本含义即人与自然的统一,是人们的行为与自然界的协调,或者说是精神与自然的统一。


2天人和谐与征服自然


天人和谐与征服自然是中西文化的基本差异之一。中国文化相对重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而西方文化则强调对自然的征服与改造,以求得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

日本的北聆吉氏在《东西文化之融合》中谈到两者的文化差异时说:

西洋文化——征服自然——不能融合其自我于自然之中以与自然共相游乐。

凡东洋诸民族皆有一共同与西洋民族不同之点,即不欲制御自然征服自然,而欲与自然融合与自然游乐是也。

东西文化之差别可云一为积极的,一为消极的。

自然之制服,境遇之改造,为西洋人努力所向之方。与自然融合,对于所与之境遇之满足,为东洋人优游之境地。此二者皆为人间文化意志所向之标的。

这段文字,其所言东洋文化,如除去印度文化圈,而就以中国文化或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炎黄文化圈而言,确是道出了中西文化的基本差异之一。

李大钊先生在《东西文明之根本异点》中讲:“东西文明有差,根本不同之点,即东洋文明主静西洋文明主动是也。一为自然的,一为人为的;一为安息的,一为战争的;一为消极的,一为积极的;一为依赖的,一为独立的;一为苟安的,一为突进的;一 28 45464 28 12893 0 0 6747 0 0:00:06 0:00:01 0:00:05 6746为因袭的,一为创造的;一为保守的,一为进步的;一为直觉的,一为理智的;一为空想的,一为体验的;一为艺术的,一为科学的;一为精神的,一为物质的;一为灵的,一为肉的;一为向天的,一为立地的;一为自然支配人间的,一为人间征服自然的。”对李大钊关于东西文化差异的界说且不去具体讨论,但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他是强调一为“自然”的,一为“人为”的,也肯定一为适应自然,一为征服自然。

梁漱溟先生认为东方文化无征服自然的态度而与自然融洽相乐。他对于中国文化人与自然相融合的价值取向持根本否定的态度,而视征服自然为西方文化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同时认为“征服自然是借着科学才做到的,尤重于经验科学”。他认为西方文化中进取的“向前要求”的态度,也就使西方文化具有了征服自然的异彩,科学方法的异彩,民主的异彩。

天人合一与征服自然这一中西文化的基本差异,在文化研究领域似已成为不争之实。二者各有其特点,至于孰优孰劣,不可笼统地一概而论,需要作具体的历史的把握和认知。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中国传统文化体现的“天人合一”就是要把自然人格化,人格自然化。把人的精神消融于自然界之中,人与自然和谐地共存与演进。当然,在不同的思想家和哲学流派中,对天人关系的理解和追求也不甚相同,如儒墨突出人道原则,道家则把关注的重点放在自然(天)之上。儒墨将自然(天)视为前文明状态,强调自然只有人文化,才能获得其自身价值。儒家强调的超越自然,化自然为人文,主要是指化天性为德性,意在达到道德上的完美。在强调德性的同时,表现了重人文轻自然的弊端;缺乏对自然科学的探究。道家认为自然本身便是一种完善的状态,而不必经过人化,人化的过程是对自然美的理想状态的破坏。在人生哲学上,道家主张“因任自然,超越羁绊”;在修身、养生问题上,取法自然,主张“吾所谓臧者,非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庄子·骈拇》),“牛马四足,是谓天;落(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自然)”(《庄子·秋水》)。与儒家重人性轻自然相比,道家崇尚自然,并将自然状态理想化,对自然界缺乏能动的作用与积极的改造,道对儒轻视自然的倾向自然缺乏足够的制约力量。从物质文化的创造而言,儒道关于天人关系的思想都有其消极一面。从另一角度看,道家的“无以人灭天”、“法自然”又包含着尊重自然的呼声,强调人为过程不能偏离或违背自然的法则,要“依乎天理”、“因其固然”,人为要循乎天理,合乎天道。作为共同建构了中国传统文化基石的儒道两家,尽管其对天人关系的态度有差异,但二者在相对互补、融合与发展中所呈现的天人合一思想的主导倾向是清楚的,天人关系决不处于对立状态。庄子认为乱世是人不自由产生忧患的原因,主张摆脱各种忧患,无羁无绊,摆脱一切束缚,求得新的平衡。这便是庄子自然观形成的根源。可见,庄子自然观决不脱离社会,而是为了更好地作用于社会。实际上,儒道两家的终极关怀是一致的,即人、自然与社会的和谐。

天人合一的文化特征影响着中国文化的方方面面。中国一向有重视农业的传统,自古及今,农民有祭天地的习俗,一方面庆祝丰收答谢天地,一方面乞求天地赐福,以期来年有个好收成。在中国的农业社会中,人和自然的关系是密切的。中国人办喜事,新郎新娘首先拜的是“天地”。在其他各类祭祀活动中,祭天也最常见。在泰山文化中,记载着人们对天、日神的崇拜,山上燃火,火上祭太阳。中国古代的《乐记》中讲“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已经注意到主观与客观、人与自然的关系。汉代画像砖弋猎割禾图,将人、雁、鱼、树、庄稼、池塘等入画,表现人们收获和射猎动物的场景,在绘画中反映人和自然的依存关系。在中国的园林建筑中,也充分体现天人合一之境界。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西方文化将天人置于对立状态,强调人要征服自然、控制自然,人与自然是对立的不相融的。西方古代科学寓于对自然的探求之中,故西方在古希腊时期就产生了伟大的数学家毕达哥拉斯、欧几里得,著名数理与建筑学家阿基米德。即使是宗教与神学统治下的欧洲中世纪最黑暗的时代,也扼制不住伽利略、布鲁诺等科学家对大自然奥秘的探索。经文艺复兴,16世纪的欧洲在科学研究的内容上,开始从感性和经验成果转向对事理和规律的探究。在方法上,逐渐形成建立在科学实验基础上的近代自然科学研究方法。他们利用古代自然科学的材料和成果,使自然科学脱离宗教神学,迅速发展。借助新的科学技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麦哲伦等人环球航行成功,证明了地球为球体。这不仅加速了封建教会统治的灭亡,加速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增长,也增强了人们追求真理、探索大自然的奥秘、征服与改造自然的信心和勇气。18世纪欧洲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基本完成,人们对自然科学的研究兴趣和成就愈来愈大。牛顿的万有引力学说和光学理论产生,瓦特发明了第一台大型蒸汽机,整个数、理、化、天文、生物等自然科学领域都有新的研究成果,西方人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

西方人的冒险精神和征服自然的欲望非常强烈,这在文学作品中也有典型的反映,从古希腊荷马的史诗《奥德赛》到现代美国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等不胜枚举。


3天人和谐与征服自然的现实意义


西方文化探究自然科学,征服、利用与开发自然,尤其是文艺复兴后,随着工业革命和科技时代的到来,物质文明的程度大大提高,人类社会发展异常迅速,这是毋庸置疑的。在现代社会,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是以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为主要标志的,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还有赖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必须以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征服自然的能力的提高为先决条件。另一方面,人们精神生活水平的提高需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基础。因此,征服自然这一西方文化中的基本精神,仍是创造现代文明不可缺少的,无论东方还是西方。诸如:航空航天事业的发展在运输、旅游、通讯、导航、遥感、天气预报、勘查等方方面面的运用,和平利用核能,遗传和生物工程的研究,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等,大大提高了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水平和质量。

当然,历史地看,文明的发展往往以二律背反的形式展开,如果过分地强调对自然的征服,无度地开发利用,或者利用科技进步,行与人类文明事业背道而驰之实,就会给人、自然和社会带来重大的乃至灾难性的负面影响。如原子弹的研制与扩散,核军备竞赛,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与索取,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物欲的膨胀与精神的空虚等现象的存在,使人、自然和社会三者之间及其内部的平衡机制不同程度地受到破坏。

而中国古代的天人合一思想则是充分肯定自然界和精神的统一,强调人类活动与自然界的协调,人与自然的统一,道德理性与自然理性的统一,充分体现了中国古代思想家对主客体之间、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之间关系的辩证思考。其思想价值和现实意义是重大的。

天人合一思想在客观上告诉人们,不可违背自然规律,超越自然规律,无度地改造自然、征服自然,而只能在顺应和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去利用自然,让人与自然界的其他生物共存共荣。同时随着实践和认识的深化,天人合一思想传统中,自然界也决非一个超越人类的异己的本体,它不是神秘莫测的而是可以认识和利用的。因此,自然界与人的统一,人的精神、行为与外在自然的统一,自我身心平衡与外在自然的平衡,天道与人道的平衡等,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它对于解决现代社会因无度地征服自然而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失衡、核威胁等问题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恩格斯在其《自然辩证法》中说:“我们一天天地学会更加正确地理解自然规律,学会认识我们对自然界的惯常行程的干涉所引起的比较近或比较远的影响。……人们愈会重新地不仅感觉到,而且也认识到自身和自然界的一致,而那种把精神和物质、人类和自然、灵魂和肉体对立起来的荒谬的、反自然的观点,也就愈不可能存在了”。“自然界和精神的统一。自然界不能是无理性的,这对于希腊人已经是不言而喻的了,但是,甚至到今天最愚蠢的经验主义者还用他们的推理(不管是如何地错误)来证明:他们一开始就深信,自然界不能是无理性的,而理性是不能和自然界矛盾的。”“思维规律和自然规律,只要它们被正确地认识,必然是互相一致的”。“思维过程同自然过程和历史过程是类似的,反之亦然,而且同样的规律对所有这些过程都是适用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0卷,519、564、568、61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恩格斯关于自然与精神的统一理论是对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规律的历史发展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律性总结,而作为中国古代文化主导精神的天人合一的内在合理性和合规律性也同样是不言而喻的。面对着现代工业社会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天人合一”思想在世界文化领域必然具有其独特的地位和作用。因此,中国传统文化在当代社会引起西方众多学者的关注和兴趣,甚至视之为21世纪的生存救星,也就不足为怪了。


中西文化的社会观比较


1家族为本与个体为本


家族是婚姻和血缘关系结成的社会单位。家族本位还是个人本位是中西文化特征的重要差异之一,表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思维价值取向。

家族本位在中国人的思想意识中根深蒂固,家是中国人心中生活的宇宙,具有超常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中国人的姓氏,先是宗姓,其次是辈分,再次才是自己的名字。这里突出的是家族整体而非个人。中国的文化传统中离家便是“游子”,便少了生活的根基和心理的平衡。孔子说“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论语·里仁》)。时至今日,客居他乡之人,思乡情结仍异常浓厚,还希望落叶归根。在家庭结构中,父子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关系构成了最基本的结构体系,在这个结构体系中,各司其职,各得其所,在一定的伦理道德制约下活动。孟子讲,圣人是“人伦之民”,伦就是服从,子对父服从,妻对夫服从,弟对兄服从,服从便是孝悌。孔子讲:“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里仁》)孝是无条件的,即使父母有不对之处,劝而不听,也要敬而无怨。“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孝道是中国的国粹,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以孝治家,以孝治国的思想。今天孝敬老人,仍然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所大力提倡的。家、伦理、孝道等一方面具有积极的伦理和道德意义,另一方面,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被过分地强调和不同程度地畸形发展,个人的自由被忽视,个体能动性的发挥受到了严重制约。

西方文化中奉行个人本位,以自我为中心,注重人格和尊严。其个人本位思想影响和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相对中国而言,西方的家庭组织相对较少,家庭结构松散得多,家的观念淡漠,个体意识极强。西方人的姓氏,先是自己的名字,再是父名,然后才是族姓,突出自己。亲人间亦界限分明,同桌就餐,各付饭费;父母以子女脱离家庭独立生活为荣,而无子女成人离家的失落感;子女帮父母干活,领取报酬是天经地义的事。无论长幼,人人平等,各有自己的生活空间,西方人的父母对子女以平等和尊重的态度对待,而不是要求绝对服从。个人本位的价值观,在西方文化中有着具体的表现,正如美国的《独立宣言》所体现的,人生而平等,上帝赋予他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及对幸福的追求。

个人本位虽注重个人的价值和人格尊严,有利于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但是个人本位思想又使得整个社会的人伦亲情和宗族群体观念淡漠。


2家族本位与个人本位的形成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谈家庭血缘亲属称谓时说:“这并不是一些毫无意义的称呼,而是实际上流行的对血缘亲属关系的亲疏异同的观点的表现;这种观点是一个完备地制定了的亲属制度的基础,这种亲属制度可以表现单个人的数百种不同的亲属关系。不仅如此,这种亲属制度不仅在所有美洲印第安人中(直到现在还没有发现过例外)完全有效,而且在印度最古的居民中,在德干的达罗毗荼人部落和印度斯坦的戈拉人部落中,也差不多毫无变更地实行着。南印度的泰米尔人和纽约州的塞讷卡部落的易洛魁人用来表示亲属关系的名称,即使现在,也还有二百种以上不同的亲属关系是相同的。在印度的这些部落中间,正和在所有美洲印第安人中间一样……亲属关系在一切蒙昧民族和野蛮民族的社会制度中起着决定作用……父亲、子女、兄弟、姊妹等称谓,并不是简单的荣誉称号,而是一种负有完全确定的、异常郑重的相互义务的称呼,这些义务的总和便构成这些民族的社会制度的实质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21卷,39~4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事实上,从家庭的组织形式看,中西文化并无多大差异,但家庭成员间的关系,家庭与社会的关系,如恩格斯所言,取决于彼此间“完全确定的、异常郑重的相互义务”。而这种义务的不同也导致了中西文化之家庭本位与个人本位的质的差异。

古代希腊从公元前12世纪至公元前8世纪,是产生英雄史诗的时代(荷马时代),也是原始社会末期氏族解体、奴隶制萌芽的时期。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是奴隶制形成阶段,出现了雅典、斯巴达等著名的奴隶制城邦国家。公元前6世纪至公元前4世纪,是古希腊“古典时期”,政治、经济、科学、艺术等空前繁荣。公元前4世纪至公元前2世纪是“希腊化时期”,古希腊文化在欧亚非地中海沿岸国家传播并走向衰落。从古希腊奴隶制国家的形成与发展过程看,其氏族社会解体比较充分,而又始终没有形成统一的个人独裁专制的国家,也没有严酷的宗教和思想专制。尤其是在“古典时期”,伯里克利还提出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主张。以雅典为首的许多城邦国家实行民主政治,公民享有较多的自由和民主权利,这有力地促进了古希腊文化的发展,也形成了古希腊文化中对人类力量的崇拜,对人的命运的关注,及其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富于创造精神的思想特征。

而中国在从原始氏族社会向奴隶制社会过渡时期,氏族社会解体不充分,奴隶制国家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不健全,不像古希腊那样以奴隶制代替氏族社会的以血缘为纽带联系起来的宗法社会,而是由家族走向国家,建立起“家国一体”的社会政治格局。

公元前2世纪古罗马建立,罗马共和国时期实行贵族政治。实际是对古希腊奴隶制民主政治、个人自由和人格精神的践踏。

欧洲中世纪(5—17世纪)这一黑暗的封建时代,等级制度森严,西方文化在教会和神学的控制之下,这是一个人本精神被扼杀和泯灭的时期,所以在中世纪的中后期(14—16世纪),形成了以复兴古希腊文化为旗帜的文艺复兴运动。反对封建教会及其文化,宣传新的意识形态人文主义,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以“人权”反对神权,以“人道”反对神道,以“人”的现世利益为最高原则。文艺复兴呈现的科学、自由和个性解放的人本精神,为整个西方文化的个人本位特征创造了坚实的条件。十七八世纪欧洲产生的资产阶级文化运动——“启蒙运动”,作为文艺复兴的继续和发展,在社会政治观方面,较之人文主义者更加成熟,提出了影响深远的自由、平等、博爱等政治概念,创立“天赋人权”的理论,把生命、财产、自由平等等视为“天”所赋予人的“人权”。这些思想一直是欧洲乃至西方近现代政治﹑文化思想的主调。美国的《独立宣言》就充分体现了这样的价值观:所有人生而平等,上帝赋予他们包括生命、自由、追求幸福等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

在中国,由于在奴隶社会形成时氏族社会就没有充分解体,所以中国的奴隶社会和封建时代数千年间也未形成如同欧洲中世纪那样森严的社会等级制度,而是由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宗法原则形成的社会组织占据着社会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中国数千年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又造就了与之相适应的“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村社结构,村社结构中又包含家庭宗族和邻里乡党两大网络,由家庭而家族而宗族,进而组成社会、构成国家。战国时代,社会变革并未打破以家庭为单位的自然经济和血缘宗族关系。中国的宗法社会组织结构始终没有摆脱家长制的束缚,父即家君,君即国父,家国一体。

家族本位的社会关系的基本结构单位是宗族。在自己的宗族,每个人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个体,都不同程度地和不同层次上有血缘亲属关系。或由自己和上下父、子两代,计三世为一基本的家族单位;或以自己为中心,上下各延伸两代,计五世为一基本家族单位;或以自己为中心,上下各延伸四代,计九世为一基本家族单位,即由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九世组成。《礼记·丧服小礼》中说:“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至九而礼毕。”但实际上,在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社会中,这种宗族的亲亲关系的影响和文化传承是历多世而不绝的,是极其久远的。

时至今日,在中华民族的“百家”姓氏的各宗族中,尤其是农村的众宗族中多有续家谱的风尚,少则几世,多则十几世至几十世。每至春节,则将写有家族谱系的卷幅挂在正房门厅供奉。实际上它已经渐渐失去了封建迷信活动的含义,而是对先祖的怀念和祭奠,是中华民族家族本位文化精神在华夏子孙中形成的一种心理积淀。

在家族里,个人置身于群体中,只有在群体中才能体现个体的价值。因此,个人的权利不被突出,而强调的是自己对宗族群体的责任和义务。要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等。《礼记·大传》中说:“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即通过“人道亲亲”以尊祖、敬宗、收族,进而达到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统一和有序,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这也正是其成为中国文化中的重要精神特征并有着旺盛生命力的原因之一。


3家族本位与个人本位的得失及现实意义


中国传统文化中家族本位思想是重家族轻个人,重群体轻个体,强调个体在群体中的义务和责任。将此思想推而广之,从家族到民族,从国家到整个“地球村”,乃至广阔的宇宙空间,如果能加强团结和协作,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这对于人类的并生共存、和平与发展也是极具现实意义的。从家庭本身而言,家族本位表现出的家庭成员间的天伦亲情也令许多西方家庭称羡。

当然,家族本位思想重群体轻个体的特点,其弊端也是明显的。其一,不利于甚至严重地制约了个体主观能动性的创造和发挥。其二,“人皆可以为尧舜”的理想的道德平等意识在社会现实生活中被封建伦理观念扫荡殆尽。其三,在以家族为本位的封建宗法社会中,法制无法摆脱人治的桎梏,因而显得异常脆弱。

个人本位强调以人为中心,以人为本,强调自由、平等,强调个体的独立意识和创造意识,这对于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和个体创造价值的实现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它也明显地淡化了宗族亲情和集体精神,不利于形成社会和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统一。

家族本位与个人本位各有利弊得失,但二者有着很好的互补性,这是很清楚的。中西文化在近现代的融合与发展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西方国家在经历了近现代个体本位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潮的洗礼之后,认识到其给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正在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的精华,来加强和规范社会伦理道德,维护社会的稳定。而中国在近现代,尤其是五四运动以后,民主、科学与自由、平等思想的强化也是不言而喻的。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发展,作为个人的权利、价值也得到了相应的肯定。


中西文化的世界观比较


中西文化的基本差异还表现在对民族关系问题的处理原则上,中国的原则是亲仁善邻、协和万邦、顺俗施化、以德怀远,西方民族的原则是以武力征服天下。

中国有一个传统,就是既要维护自己民族的独立,又不向外武力扩张;对于其他民族的侵犯,在采取防御自卫措施的同时,利用道德的教化去“协和万邦”。这是中国爱好和平、反对侵略的优良传统。西方在民族方面讲究对立和斗争,许多思想家主张用征服其他民族的办法解决民族冲突,甚至实现统治世界,这种主张常常被当权的统治阶级采纳并付诸行动,这就是“征服天下”。中西文化的这一差异,早已被人们注意到。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明代万历年间来华,见到明朝的军备,认为那是他所见到过的世界上数量最庞大、装备最精良的军队,但令他惊奇的是,这支军队完全是防御性的,中国人没有想到过要用这支军队侵略别国。20世纪20年代,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来中国讲学时曾说过,中国是爱好和平的,不像西方人那样好勇斗狠。李大钊和陈独秀也认为中西差异在“一为安息的,一为战争的”。

西方民族发展的历史,充满了种族对立、相互征服。早在古代,希腊、罗马和侵入西欧的日耳曼人都以征服其他种族开国,都有武士阶级。当时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在为奴隶制辩护时,着重强调希腊人与野蛮人的对立,所谓野蛮人,即非希腊人。他认为,奴隶制是必要的而且是完全自然的,野蛮人和奴隶是同一概念,希腊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应该成为奴隶,相反,野蛮人天生注定就是奴隶。对外族人的歧视是希腊人掠夺奴隶、土地、财富,不断向外侵略扩张的心理动力。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不仅为他们征服天下的行为奠定了理论基础,而且为他们的扩张进行辩护,集中体现了西方民族的好战天性。

不仅种族差异带来征服战争,宗教信仰不同的国家也彼此对立,时常发生宗教之战。罗马帝国后期的基督教思想家奥古斯丁把全人类分为选民和非选民,即注定得救的人和注定灭亡的人。他还歧视反对正统教义的教派,认为异教徒是注定灭亡的人,应该采取残酷的手段去征服。这种神权论风靡一时,是基督教各族向异教各族进行侵略扩张的理论根据,十字军东征就是一著名事例。

近代,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教会势力的削弱,欧洲各国国王在市民阶级的支持下,一方面镇压封建贵族、结束封建割据状态,形成了有统一法律、统一关税和国内市场的君主集权民族国家;另一方面与教皇和教会作斗争,摆脱他们的控制。英﹑法﹑德、意等国先后建立了民族国家,形成了一个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和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状态的共同体。

欧洲各族建立国家后,积极发展生产力,科技飞速进步,特别是军事武器和航海技术。他们为了寻找黄金,扩大贸易市场,疯狂对外扩张。于是他们发现了美洲大陆,抢掠非洲黑人并卖为奴隶,出现了殖民大战。英国曾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国,号称“日不落大帝国”,亚洲、非洲、美洲大片地区被其征服,成为它的殖民地。这是西方民族征服天下的有力佐证。

与他们的行为互相促进的是,西方人历来崇拜勇猛善战的大征服者,古代的恺撒大帝和后来的拿破仑·波拿巴都是他们崇拜的偶像。

总之,一方面保持自己民族的独立和自由,另一方面又主张征服、压迫别的民族,是西方民族的重要特点。

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作为主体民族的汉族,也不是由哪个单一部落发展而来的,而是历史上融合、同化了许多其他民族而形成的。在中国历史上,处理境内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及与周边民族之间的关系,都一直依据着“协和万邦”的原则,就是以道德修养和教化为本,以治理好自己的家园为前提,并以此去感化其他的邦国,使各国都团结起来,实现“协和万邦”的理想。用儒家常用的话来说,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西周初年,周王为了安抚殷商遗民,满足其宗族感情的需要,一方面封纣王之子禄父于殷商故地,以奉商之宗祀;一方面录用殷商贵族,让他们“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以法则周公”(《左传·定公四年》)。在戎族地区,则一面通过分封子弟的方式在那里建立据点,一面通过册封各部落和原有邦国的方式将诸部落、邦国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这种顺俗施化的统治方式对华夏族与蛮夷戎狄族在以后的数百年间逐渐同化、融合起了很大的作用。

西汉时匈奴呼韩邪单于请求朝见,在讨论朝见礼仪时,萧望之主张,对态度反复无常的境外民族,宽大为怀,给以优待,以保护其友好交往的积极性。汉宣帝采纳了萧望之的建议,表明这种“抚和”政策是中国人的共识,符合中国人的心理要求。

实力强大的唐朝,也很少主动向外扩张,即使有一些热衷于开边拓土的帝王向外进行侵略,他们也往往得不到社会舆论的支持而归于失败。而且唐朝对于境内各少数民族采取“顺俗施化”的政策,一般不改变其生产方式、社会制度和风俗习惯,多用加封各族首领为都督、刺史的形式,让他们继续统辖本族。在经济上基本不征赋税,并时常给各族贵族大量赏赐。这种政策,早在殷周和汉代即有先例,并为历代统治者所实行。如明代实行“内安诸夏,外托四夷,一视同仁,咸期生遂”的政策,对元朝灭亡后留在境内的蒙古人、色目人给以与汉人无差别的待遇,对在元代进入中国版图的各少数民族地区,采取“土官与汉官参治”的办法,“顺俗施化,因人受政”。

当然,汉民族的“顺俗施化”政策和“协和万邦”的理想并不表明民族之间没有冲突,事实上汉族和其他民族的矛盾一直都没有间断,特别是中原地区从事农业的诸民族(主要是汉族)与西北草原地区从事畜牧业的诸民族之间,矛盾重重而又相互依存。因为游牧民族离不开农业民族的丝、茶、盐、铁,农业民族也需要游牧民族的牛、马、皮、毛。而西北地区自然条件比中原地区恶劣,又使游牧民族时常大举南下,凭借骁勇善战袭扰和入侵中原地区,民族间的矛盾由此加剧,时常兵戎相见。但不论是实力强大的汉唐,还是渐趋文弱的宋明,以汉族为主的中原农业民族对西北草原地区游牧民族大多采取防御政策,长城便是这一政策的生动体现。

汉民族极其珍视本民族的独立和文化传统,对境外民族的侵犯进行英勇顽强的抵抗,这是汉民族的传家宝。在独立自主的条件下,一方面注意坚决抵抗外族的武装侵略,另一方面采用“怀柔”、“抚和”政策,如和亲、会盟、开放“互市”、赠送大量布帛丝茶等,以实现“协和万邦”的理想。

中国“协和万邦”的民族原则,并非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它是中国以“和合”为精髓的文化思想的体现,并与“和合”文化思想相互影响。中国历史上有武士而无武士阶级,自汉以来国家实行文官制;而且中国人较少宗教偏见,一般人对不同教派常常用“都是劝人为善”的话等量齐观,同一人而信奉儒、释、道三教者不可胜数,历史上未发生过宗教之战。在中国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儒家不主张武力争夺,强调道德修养,“君子动口不动手”;另一支道家思想,主张回归自然,相安无事,视精兵良将为不祥之物;佛教是绝对反对杀生的,哪怕是一只小狗,更何况杀人、打仗了。这种对和平的热爱从上层社会到普通百姓,已经深入人心,成为整个民族的良好自觉。在中国,秦皇汉武的功业被认为是穷兵黩武,诗歌散文中涉及战争的十有八九持反对态度,中国人崇拜的是德高望重的仁者。传统教化影响塑造着中国人的气质,在民族政策上表现为“协和万邦”。

当然,“协和万邦”的原则是以中国人的民族理论为基础的。传统的用来表示民族区别的用语是“华夏与夷狄”,认为华夷之别是文化高低之别,特别是有无道德礼教之别,而根本不是种族本身的区别,所以,道德文化高于夷狄各族的华夏族,自认为有责任、有能力教化他们。只要各民族间语言、文化、生产生活方式方面的差异消失了,疆域界限消失了,民族差异也就消失了,夷狄的道德礼教也提高了。对夷狄各族,华夏族的天子、群臣就用道德修养法去感化他们,实现“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平”。

综上所述,中国和西方民族都有强烈的民族意识,自觉认识到本民族与其他民族的不同。但西方民族认为民族的差异是民族本身的差异,这种差异是教育改变不了的,要取消差异,只有凭借实力,实行武力征服;中国却与此不同,中国认为民族差异是文化的差异,通过道德教化能够消灭差异,所以在保证独立自主的条件下,应施展文化同化效力,实现“协和万邦”的理想。当然,为征服天下而进行的战争,带来了种族的混合和居民迁徙,使起于叙利亚地区的犹太基督教、古巴比伦人的几何历法、印度民间故事和算术医学,与希腊罗马文化相互影响交流,最终形成了一个无中心的多元混合的自由开放式的文化环境。为协和万邦而开展的“抚和”教化活动,其实质是文化高发展的中心民族向低发展地区普及自己的文化,并且同化和吸收边地民族文化,最终形成了以一个在文化上处于优势地位的民族为中心同四周低发展民族之间的交流和混合,这是一个有中心的一元封闭式的文化环境。


中西文化的思维方式比较


在人与自然、家庭、民族三个方面的问题上,中国和西方民族的要求、态度、认识、行动明显不同,这是中西文化差异的表现形式。同时这些差异不是分散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的,其中有一个一以贯之的东西,即中国传统文化比较重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统一,西方文化则比较重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分别和对抗。如果说,一个民族的共同文化是这个民族不同阶级的人对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民族关系、家庭关系等问题处理方式的总和,那么,这些处理方式中一以贯之的东西就是该民族的共同心理习惯。共同心理习惯一方面是共同的要求、理想、愿望;另一方面是共同的认识、共同的观念。共同的要求就是它的价值观念,共同的认识主要表现为共同的思维方式。这一切,可以总称为文化模式。文化模式是一个包括思维方式、知识结构、价值取向、审美趣味的综合体。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中西民族文化的基本差异是文化模式的差异,这个基本差异就是:中国传统文化重和谐与统一,也就是《中庸》中说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或“执两用中”;西方文化比较重视分别与对抗,即两极分立。

和“执两用中”的文化模式相对应,中国传统哲学的首要特点就是主张把差异和矛盾当作统一体的固有内容来认识,同时又主张把统一与和谐当作差异和矛盾的本来根据来把握。这种思维方式的本体论根据,就是认为在矛盾的同一性和对立性中,同一性更为根本,而对立与差异乃是包含在统一与和谐之中的。两(对立)是一(统一)的固有内容,一是两的本来根据。这种把同一性看得更为根本的本体论,使中国传统哲学产生发展了一种有中国特色的辩证的思维方法。这种思维方法,在不同的哲学家中有不同的名目。如老子叫它为“观复”,庄子叫它作“以明”,《周易大传》谓之“通乎昼夜之道而知”,都强调一种用对立面的转化和统一的原理来把握对立面的方法。昼夜既是最明显的对立现象,也是最明显的对立面相互转化的现象。北宋张载说:“两不立则一不可见,一不可见则两之用息。两体者,虚实也,动静也,聚散也,清浊也,其究一而已。”观察认识事物,要明白它的统一和谐是由对立差异构成的,其中的对立面又必然经过矛盾斗争最终和解。

种执两用中的文化模式,使中国人的思想、生活、政治、艺术等都特别强调和谐互补。其中和谐观念由“自然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自我身心内外的和谐”四个方面构成。儒家、道家和中国化的佛教都强调并追求和谐,儒家以“礼之用,和为贵”、道家以“相忘于江湖”顺应自然、佛家以“无念”来达到人与人、人自我身心的和谐。

执两用中的文化模式体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便是“天人合一”观念。这种观念认为自然界是一个和谐整体,人是和谐自然的一部分,强调世界与人不可须臾分离,重视人,重视人生,也就不可能产生彼岸意识,而宗教的根本要义就是彼岸意识,无彼岸意识,因而也缺乏宗教意识。当然,“天人合一”观念,承认人与自然的对立,但认为和谐统一是更为根本的,在与自然的关系中,人不可能作为认识主体站在世界之外研究世界,所以中国轻理论研究,自然科学不发达,而重直觉感悟,审美创造性发达。

执两用中的思维方式体现在人与家的关系上便是“家族本位”。缺乏彼岸意识的中国人,看重现世生活,家庭亲朋父君对他是最重要的。人与人之间是有冲突对立的,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又是根本,冲突只是特殊状态。当个人之间有冲突时,既不能偏于父,也不能偏于子,而应该以家族为重,家庭成员都要“卑己尊人”,以调节个人之间的关系。作为中国人,重要的不是研究自然,献身科学,造福人类,而是“如何做人”,成为忠臣、孝子、慈父。这就需要道德修养。为了追求强调和谐,不主张争取个人的权利。为了家族利益牺牲个人权利,这是自愿的,是伦理社会嘉赏的。国是扩大了的家,为官的要视民如子,而不是制定法律。因而中国道德意识强,法律意识弱;帝王专制时间长,民主政治建设十分缓慢。

执两用中的思维方式体现在民族政策上便是“协和万邦”。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这并非民族之间真的没有冲突对立,而是中国人认为矛盾是必要的,和谐是普遍的根本的,矛盾是向和谐转化的必要过程和特殊形态。所以有冲突要面对,并积极主动地促进它向和谐转化。历代王朝一方面抵制侵犯,另一方面“怀柔”、“抚和”,显得懦弱,原因正在于此。“协和万邦”使中国最终成了一个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文化从未中断过的大国。

当然,执两用中的思维方式也使中国艺术追求淡远典雅。儒家认为中和是最高境界,道家则推崇淡泊。情感抒发要“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对罪恶与灾难的感悟认识不如希伯来人深切;对美、善、光明的追求不如欧洲人顽强执著。所以中国文学悲情不深,寂寞感不强,悲剧常以“大团圆”结局,诗歌乐章很少能突破平衡、悲喜双用的格局。

西方文化模式是两极分立,即在矛盾的同一性和对立性中,认为对立性更为根本。虽然承认对立与差异包含在统一中,但认为统一是特殊状态,对立与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西方古代哲学家比较注重分别和对抗。西方辩证法的奠基人赫拉克利特认为统一是由斗争产生出来的。他特别强调对立和斗争的意义。他说:“战争是普遍的,正义就是斗争,一切都是通过斗争和必然性而产生的。”赫拉克利特也赞美和谐,并且认为和谐是由互相排斥的东西结合在一起而形成的。两极分立的思想方式使柏拉图提出“理念说”,认为世界是两个,一为理念世界,一为感性世界,而且他所说的这两个世界都是人以外的外部世界,这样就自觉不自觉地把人和世界对立起来了。

中世纪哲学强调天和人的对立,人的灵魂和肉体的对立,精神方面与自然方面的对立,宗教生活与尘世生活的对立。认为人的精神、灵魂在天国中、在宗教生活中,与神合一,是人应追求的;反之,人的肉体和自然方面在尘世生活中,与神处于对立的地位,是人应该摈弃的。在天人关系中,强调天人对立。神(天)的统治不仅把尘世、自然、肉体看作应该被克服的障碍,而且也窒息了人的精神和人的主体性。神人两极分立,人成为神的奴隶。

文艺复兴时期,人的自觉意识觉醒,主体性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从空幻的彼岸世界回到了现实的此岸,从清静的僧院走到了纷扰的尘世,并主动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追求科学技术进步。人与现实世界的两极分立代替了神人两极分立。

启蒙主义运动时期,资本主义进一步发展,自然科学出现了分门别类的研究,现实世界成了人类认识把握的对象和客体,人转而来征服自然界。人们用以观察和实验为基础的归纳法和数学的演绎法研究世界,发现世界是由因果必然性支配的。法国百科全书派的唯物主义者明确主张,经验的唯一来源是感觉,思维不过是物质的属性。他们用因果必然性解释一切,把运动归结为机械运动,认为“人也不过是一架机器”。到19世纪上半叶,科学已影响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人的精神和主体性被自然界的因果必然性所支配。可见,近代西方哲学文化强调人和现实世界的对立。发展了科学,征服了自然,人反而为科学所束缚,成为机器的奴隶。

19世纪中叶以后的现代西方文化,又开始强调个性价值,反对统一性,主张多样性,这是对以前偏于一端的纠正,又有陷入个性至上偏颇的危险。

两极分立的思维模式,使西方传统强调天人二分,人作为认识的主体站在世界之外研究世界,研究客体,探寻自然界的奥秘,所以重认识、重自然科学的研究。只是到了现代,尼采、伏尔泰、海德格尔等人才反对把人生的研究屈从于自然科学研究,而把人生的研究提到首位。同时,两极分立模式很容易导致两个世界的观念,即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的分离。西方宗教上的上帝和哲学上的超感性本体世界都是这种思维方式把世界分裂为二的产物。两极分立既可促进科学认识,又可产生宗教信仰,这就是西方传统既重科学又重宗教的根源。

两极分立的思维模式表现在家庭关系上是个人本位,强调个人的需要,保障个人的权利,依靠的不是道德修养,而是法律规范。法律保护个人的财产权、选举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所以西方民族要么靠上帝约束人们的行为,要么靠法律制约人们的行为。同样,在民族关系问题上,西方文化强调两极分立,夸大民族差异,采用激烈的解决办法,通常由种族歧视发展为种族压迫,加深了民族之间的矛盾,阻碍了民族之间正常的文化交流。

大体说来,中国文化模式是执两用中,西方文化模式是两极分立。中国的执两用中给中国人带来了人与物、人与自然交融和谐的境界,但也由于缺乏两极分立思想和人的主体性而产生了科学和物质文明不发达的弊端,尤其是儒家传统把封建“天理”的整体性和不变性同天人合一说结合在一起,压抑了人欲和个性。两极分立促进了西方的民主与科学的发展,但民主与科学还不等于自由,即不等于心灵上的自由境界,物质发达的国家人往往成了物的奴隶。两极对立所给我们的是无穷进展、执著追求的精神;执两用中所体现的量度、平衡与和谐,给我们的是高远的境界、心灵的自由。理想的人格应该是二者的结合,即中西文化的融合,人的自由境界应超越两极,或超出人对世界万物的主客、阴阳两分态度,达到高度文明下的物我交融。从这个意义上说,21世纪,将是中西文化进一步交流融合的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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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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