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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新华社,有点不像新华社了!

2016-10-20 梅花烙

今天一早,出自于新华社的一篇文章便成功刷屏,占领了朋友圈,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对该篇文章的评价多为争议。

记者了解到,这篇刷屏的文章标题为《新华社:有明星靠炒作家丑扩大影响令人不齿》。

该文称,发生家庭婚变,一般人都会低调处理。作为某些影视明星,却是唯恐天下不知,又是微博发布,又是在新片发布会上大讲此事,把家丑放到如此巨大的舆论场中并持续发酵,形成强大的关注度效应。这种违逆中国传统道德,利用家丑来造影响的行为,真是毁人“三观”。

该文认为,作为影视明星,把家事当公事,拿炒作家丑来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令人不齿。

由于此文发表日期与日前闹得纷纷扬扬的王宝强离婚案极为贴近,再加上文中所描述,业内广泛认为该文所指“某些影视明星”,既为王宝强。

作为媒体评论,对当下大众关注的新闻事件持一定立场,这无可厚非。抛开这令大多数人反感的立论不说,文中并没有相应论据来支撑其观点,此外在描述上亦出现了情绪化表达以及个人猜测。

有业内人士认为,从专业素养上来看,该篇论述过于主观随意。

值得注意的是,文中主要论据仅为,“家丑不可外扬”这句常言道,文中以该论据展开,并从“一般人都会低调处理”的逻辑,从而认为明星把家丑公开,发个微博等,即为炒作。该文以此判定,违逆中国传统道德,利用家丑来造影响的行为,真是毁人“三观”。

事实上,自从王宝强离婚案发酵以来,尚没有清晰的事实能够指向其有意借离婚案炒作。当然其在遭遇妻子出轨,选择微博公开决裂等的行为确有争议,做法或欠妥,但自曝家丑,亦不能简单判定为炒作。更何来违逆中国传统道德一说。

检察日报官方微博便发表文章称,从法治角度看,既然法律没有禁止,自曝家丑就是公民自由,当然这要以不侵犯他人权利为前提。

由于该文摆高姿态,再加上这略显偏激的观点,虽然寥寥几百字,很快便引发网民争议。舆论一时不解,为何选择将家丑外曝,便引发主流媒体措辞严厉的口诛笔伐。

新华社文章称,明星利用家丑来造影响的行为,真是毁人“三观”。很多网友则称,新华社该篇文章,才是真正的三观尽毁。

截然对立的价值观,或与就明星新闻事件引发的舆论效应,各方所持不同立场有关。

日前,广电总局的一则通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类、娱乐类新闻节目管理的通知》,坚决防止追捧明星网络红人炒作情感纠纷。

通知称,也有一些节目、报道存在着正能量不足、价值观不正、审美情趣不高等问题,有的宣扬一夜成名、炫富享乐,有的炒作个人隐私、情感纠纷、家庭矛盾,有的追捧明星、大款、网络红人,一些节目产生负面效果,引起人民群众的批评。

就王宝强一案,新华社此前亦曾发表评论称,炒作娱乐新闻不能伤及孩子。不过该评论,立意更加符合大众三观。

该评论将矛头指向,一些有意借王宝强离婚案进行炒作的媒体。评论称,以网媒、公号为主体的媒介迅速搅起一个巨大的旋涡,把(王宝强)两个孩子也卷了进去,个别人的言辞甚至充满低俗的调侃和嘲讽。

作为主流媒体,新华社有引导舆论朝着正确方向的职责。目前娱乐至死年代,舆论场确实存在着很多借助情感纠纷、八卦绯闻等等的明星炒作事件。炒作中,也很容易出现一些不良影响。

狼来了喊多了,媒体判断力自然会发生偏差。娱乐圈的炒作案例实在太多,真真假假实难分辨。

比如此前张靓颖、未婚夫冯轲和张妈妈历时三天的风波,正当群众全身心投入围观,张妈妈手撕准女婿、张靓颖婚事遭遇亲妈拆台等闹剧时,突然他们一家人就和好如初,以意外的大团圆结局落幕。有不少人质疑这是一次成功的炒作,为张靓颖即将推出的英文大碟造势,虽然当事人坚决否认。

套路玩的溜,在各种没有底线的炒作下,也难怪王宝强离婚案亦被一些人视为同为炒作。

记者获悉,新华社的该篇引发热议的文章,在转载时曾被门户变更过标题,原为《炒作影视明星家丑的“赢利模式”令人不齿》,从标题上看,主要指向影视娱乐公司。后被变更为《有明星靠炒作家丑扩大影响令人不齿》,这个更为扎眼的标题。

虽然标题更改,但从内容上看,并没有发生意义上的曲解。

另有知情人士透露,该篇文章作者徐祥达,刚参加工作几个月。他之所以写该篇文章,为个别不了解舆论风向、也不了解新闻事件进展的发稿人授意,且徐祥达原稿的议题设置主要为,媒体不要跟着大肆炒作,但被发稿人改成这个样子发布。

按照该说法,该篇文章既然已经脱离了对事实的把握,在此之上的言论引发争议,遭到骂名,也就见怪不怪了。

甚至有业内人士称,今天的新华社有点不像新华社了。

之所以有如此说法,源于此前在公共事件发声上,在新闻的追问陷入了困境的时候,新华社以犀利评论扮演了关键的突破角色。

此前雷洋案,新华社连出两篇评论《以有力信息公开取信于民》《权威发布不能落在舆情后面》,鲜明的观点,不回避问题的态度,有力地引导了舆论,也极大地推动了雷洋案的真相大白。再加上发问毒跑道事件,新华社的多篇评论被视为生猛,并获得了业内好评、舆论追捧。

中青报曹林曾撰文称,很多人对新华社有一些根深蒂固的误解,将很多社会情绪投射到这个带着“国家”标签的通讯社身上,形成了一种刻板的认知,提到这个名字就想到“通稿”、 “赞歌”等等,而看不到这个国家通讯社在很多公共事件上穷追问题、发掘真相、捍卫正义和关怀贫弱的努力,看不到这个平台上的媒体人借助国家通讯社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在很多问题上推动事件进程和改革步伐的贡献。

但至少从目前的反馈来看,有别于新华社此前在雷洋案等的表现,斥明星炒作家丑,同样出自于新华社的这篇文章可能并没有达到发掘真相、捍卫正义等效果。

(蓝媒汇/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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