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论文中需要披露利益冲突
向期刊投稿时,期刊总是要求作者披露潜在的利益冲突。利益冲突包括任何可能导致作者在研究中产生偏倚的活动或作者的身份。理想情况下,我们应该避免利益冲突,但在现实中,利益冲突可能避无可避。例如,一位研究人员可能由于是某个领域的专家而成为一家制药公司的顾问。在科学论文中披露利益冲突的目的,是为了在报道科学研究时向公众提供公开透明的信息,并让读者有机会衡量论文的价值。
利益冲突可以是经济上的,也可以是非经济上的。所有期刊都要求披露经济关系(资金、聘用、股票、咨询费、演讲费等等),而有些期刊还要求披露非经济关系(免费顾问、会员资格等等,有时甚至还涉及政治或个人信仰)。许多医学期刊使用国际医学期刊编辑委员会(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Medical Journal Editors (ICMJE))制定的表格来披露利益冲突,该表格中是包含非经济关系利益冲突选项的。《自然》(Nature)系列杂志今年才开始要求作者披露非经济的利益竞争。作者们应该在投稿前检查期刊指南中利益冲突声明所需要涵盖的范围。只有与投稿的论文中的研究相关的关系才需要披露,而至于什么样的相关程度以及经济关系中资金达到什么数额就需要披露并没有明确的界限,作者需要自己做出判断,但如果存在某件事情使读者有可能认为会影响作者的客观性,就应该对此予以披露。
如果在已发表的论文中没有披露某项利益冲突,但后来被读者发现并向期刊举报,期刊通常会请作者澄清情况,也可能会找作者所在机构核实该项研究是否仍然可信。未披露利益冲突一般不会导致期刊撤稿,但作者需要更新这些信息,而后期刊将针对原先的文章发布修订。然而,如果期刊发现作者遗漏了非常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重大利益冲突,则可能会撤稿。
当然,作者并不是唯一需要在出版过程中披露利益冲突的人。审稿人和编辑在处理一篇论文时,也需要向编辑委员会披露任何潜在的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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