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亿黄金掺假案!19家银行104人被罚!
2月2日,银监会公布了一起百亿黄金骗贷案的涉事银行处罚决定。
银监会方面表示,近日,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陈述申辩意见复核等一系列法定程序,陕西、河南银监局依法查处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质押贷款案件,对两地涉及该案的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款5250万元,并处罚104名责任人。
这一次的案由,按银监会公告,系由陕西潼关县联社发生一起2000万元质押贷款案件而全面排查中发现的。
排查发现,多名外部不法人员横跨陕西、河南两省,以纯度不足的非标准黄金做质押物,骗取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90亿元贷款。
案件经过
河南省灵宝市跟陕西省潼关县依托于小秦岭金矿,是中国有名的黄金出产地。
因为盛产黄金,所以在灵宝及潼关地区,个人黄金质押贷款是普遍情况,于是银行推出了一种新的业务模式:黄金质押贷款。
2003年,潼关工行在当地首推个人黄金质押贷款业务,此举随后引发了当地及灵宝金融机构纷纷效仿。
直到2016年5月,陕西潼关县联社发生一起2000万元质押贷款案件。
有个叫张青民的人,将一笔约2000万的黄金给陕西潼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做质押贷款,后来这笔借款逾期了,而张青民也跑路了。
当潼关信合决定处置这笔质押的黄金时,发现黄金竟是假的。
结合案件情况,陕西、河南银监局迅速组织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多名外部不法人员横跨陕西、河南两省,以纯度不足的非标准黄金做质押物,骗取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190亿元贷款。
据《财经》报道,在灵宝当地甚至形成了一种“炒金模式”。
假如每克黄金250元,250万元即可购买1万克黄金,将1万克抵押给银行,以质押率下浮20%计算,可获得200万元的贷款。
再用200万元可收购8000克黄金,再将8000克黄金抵押给银行,又可获得160万元贷款。
以此循环,250万元可撬动价值约1200多万元的黄金,形成近五倍的杠杆。
假黄金如何蒙混过关?
“专业手法造假+借用多人身份证骗贷+银行内控制度薄弱”,是假黄金能蒙混过关的核心原因。
上文提到的张青民的哥哥张淑民是位于河南灵宝市的博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博源矿业)的董事长,王学文则是该公司的法人代表。
这家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有色金融冶炼、电解铜深加工及销售。
早在2005年,张淑民和王学文经长时间摸索,研究出了黄金掺假配方:外表用真黄金,而中间放钨块,就能骗过普通的仪器检测,加之博源矿业是炼金企业,透支信誉获取银行信任,以此套取大量现金用于投资。
而张青民抵押给陕西省联社的假黄金,钨的含量占62%左右,黄金约占38%。
业内人士表示,之所以选择掺假金属钨,是因为钨的密度与黄金接近,普通仪器很难测出如此细微的差别。在质押物检测环节,需要用水吊法检测黄金,排查黄金里是否掺杂了其他金属。
一般来说,银行都有严格的质押物检测流程,但十余家银行都未能查出黄金掺假,也说明部分银行的押品管理形同虚设。
重处重罚
这个案件暴露出其中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内控管理存在诸多缺陷:
一是贷款“三查”形同虚设。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贷前调查不尽职、贷款审查不严格、贷后管理缺位,部分基层机构在业务办理过程中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二是押品管理严重失效。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贷款质押物的检测及价值评估存在重大纰漏,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三是业务开展盲目激进。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过度追求业务发展规模和速度,不了解自己的客户,不能穿透业务风险,部分机构违规开展业务审批,重要岗位未形成有效制约,内控审计作用缺失。
对于已经造成的后果予以处罚,陕西当地银监局对辖内涉案的1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罚款合计5000万元。
河南当地银监局对涉及该案的工商银行河南三门峡灵宝支行处以罚款250万元。
19家涉事金融机构共有104名责任人被罚,其中,就有13名行长等银行高管被“丢饭碗”。
如陕西辖内8人涉事金融机构高管被取消1年至终身高管任职资格,工商银行河南三门峡灵宝支行,及工商银行三门峡分行9名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其中取消5人3至8年高管任职资格,对4名高管分别给予警告。
强监管氛围继续,今年仍然是金融监管大年,望每一个金融从业者尊重职业与监管,时刻自查自省。
本文整理自券商中国、财经、中国基金报、央视财经等网络消息。文章封面已获原作者@_SIC_授权使用。配图来源于网络,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小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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