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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起县人民检察院与监察委员会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助力吴起公益诉讼发展
《意见》共十七条,内容主要包括:
1. 建立协作机制
县监察委、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协作机制,通过案件线索移送反馈、联合监督检查、信息资源共享等方式全面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2.建立线索移送机制
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在办理案件中,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存在相关违法情形的,应当及时移送案件线索。3.建立案件会商机制
对影响重大、案情复杂敏感或社会高度关注的涉公益诉讼案件,双方可互派或互邀人员进行会商、研讨。4.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通过联席会议,通报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