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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彦军到吴起县人民检察院调研督导工作
10月26日,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景彦军到吴起县人民检察院督导检察重点工作。
景彦军强调,吴起县院后两个月应当在“三有”争创活动中有所建树。一是要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贯彻最高检杨春雷副检察长在陕甘宁边区检察史研讨会上的讲话,省院王旭光检察长在延长县、安塞区检查调研时的讲话,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要学习理解新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明晰评价什么就围绕什么来干。要切实抓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坚持案件管理工作指导、管理、监督的“中枢”作用,紧盯新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补短板,求质效。二是落实到位。要对标对表,列出任务清单,分解到位,责任到人。要如期完成检察长十项承诺,切实加强综合类检察建议和调研工作。三是加强督导。要加强检务督导,形成各类人员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团结拼搏的工作态势。四是加强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拓展案源,做好诉讼衔接工作,实现双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