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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庭监护不缺位】吴起县人民检察院首份督促监护令向监护人依法宣告送达
2022年9月8日,为了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庭监护不缺失,吴起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向闫某、李某两位未成年人监护人宣告送达《督促监护令》,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本次送达仪式上,邀请了吴起县民政局主管未成年人工作的副局长张晓荣及共青团吴起县团委工作人员、吴起县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张立平、未检办主任韩晓瑞及两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李某、闫某到场参加。
吴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被害人闫某其父母处于离异状态,父母各自忙于生计,致使被害人平时无人监管,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未成年人李某因性格内向,辨别是非能力较差,在社会上交友不慎,其父母缺乏与孩子之间的沟通,致李某走上违法的道路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依法向该案中两名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
下一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将一如既往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为契机,继续全面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采取教育为主,重点保护区别对待的措施,全力推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