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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小案 暖民心】不起诉公开宣告 尽显检察温情

吴起检察 2023-06-28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少捕慎诉慎押执法理念,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吴起。近日,吴起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干警到铁边城镇,对一起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进行了不起诉公开宣告,并邀请办案民警和该镇部分村民代表参加了此次公开宣告送达。


案件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7日8时许,被不起诉人侯某某和贺某某在吴起县庙沟镇大岔村挖掘“龙骨”,贺某某用事先准备好的撅头在该南山最高的一个盗洞外开始挖掘,侯某某负责捡拾“龙骨”,贺某某被抓获并现场查获“龙骨”2.5公斤,经鉴定送检的检材是哺乳动物化石,属于中国北方新近纪常见的三趾马动物群相关化石,是古脊椎动物化石,具有保护和科学研究价值。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对该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的犯罪事实、证据及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进行了公开宣告,现场听取被不起诉人、办案民警和村民对不起诉决定的意见,并进行释法说理,对被不起诉人开展训诫教育,待其深刻反思、承诺悔改后,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被不起诉人收到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书》后,当场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后悔,并在以后的生活中一定遵纪守法。在场的村民表示检察机关对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宣告送达,体现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并希望检察机关将此项工作持续开展下去。



吴起县人民检察院深入乡镇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增加了司法程序的庄严感和仪式感,有助于多渠道开展社会治理,也通过法律威慑和教育作用相结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今后,吴起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推进不起诉公开宣告工作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工作。


检察官温馨提示:

古脊椎动物化石,陕北地区俗称“龙骨”或“土牛骨”,是人类研究地质演化各个时期古生物的珍贵资源。长期以来,由于群众法治意识淡薄或者利益驱使,盗掘古动物化石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盗掘“龙骨”属于犯罪行为,若发现古化石应该加以保护,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私自盗挖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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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来源:第一检察部 赵全凤编辑:政治部  程进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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