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是一家企业的名片,而行政处罚则在这张名片上抹下了明显的污点,会对企业的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企业的不良记录对于企业发展而言是不折不扣的“污点”,信用修复工作便是帮助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失信企业修复信用,以便企业更好地进行安全生产工作。
今天,小编将带领大家一起了解一下企业在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之后,如何进行信用修复操作以及自开展信用修复工作以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和上城区应急管理局所取得的工作成效。
《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
不良信息主体在杭州市被认定且记入信用档案的不良信息修复活动。不良信息主体在杭州市被认定且记入信用档案的不良信息修复活动。
(1)行政处理决定和司法裁判等明确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
(2)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修复期限应满1年及以上;
(3)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
(4)不良信息主体申请信用修复时,需向作出相关处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1)修复材料要求
“信用浙江”“信用杭州”上的不良信息按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执行信用修复,需提交材料包括:信用修复申请表、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修复承诺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及罚款缴纳凭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点击阅读原文下载)
(2)信用修复流程(见下图)
为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提升自身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杭州市应急管理局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帮助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失信企业修复信用。
今年以来,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完成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大和热磁电子有限公司、浙江振元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安全生产信用修复。
为更好发挥信用支撑营商环境优化的重要作用,上城区应急管理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积极帮助受到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失信企业修复信用,不断夯实信用基石,助推辖区营商环境再优化。今年以来,已助力2家符合条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失信企业准备相关证照、履行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承诺书等材料,让企业“少跑腿”“多安心”,切实做到执法为民,执法为企,提升惠民便企质效。
认真审核企业提供的材料,准确核实企业信息、已履行行政处罚材料、处罚信息公示期等内容。对于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确认信用修复,并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在日常的安全生产检查服务工作中,综合运用告知提醒、教育督促等方式,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履行相关义务,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信用意识,纠正失信行为,加强信用建设。
来源:法规处、上城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