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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苏商】“换委会”铁了心要踹会长交椅

2014-07-29 天下苏商

山东省安徽商会换届风波再起,会长发公告自保换届

委员会称其公章私用。


会长姚军一方
  在媒体发布《山东省安徽商会公告》:“姚军是我山东省安徽商会法定代表人,是山东省安徽商会的会长。对于最近有人假借商会名义成立的所谓换届委员会以及伪造的相关理事会成员名单,本会一概不予承认。”

秘书长施高勇
  公告刊发之前,作为秘书长的我一点也不知道。因为现在换届的原因,可能公章等东西在他们手里,(他们发布那个《公告》)是“携公章以令诸侯”。
  
  7月25日,一则刊登在媒体上的《山东省安徽商会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山东省安徽商会再次推上风口浪尖。面对已经超过1年的换届期,山东省安徽商会两方说法各不相同,一方是以山东省安徽商会会长姚军为代表的成员,于25日发布《公告》否认另一方的换届委员会及其理事;另一方则是秘书长施高勇、常务副会长鲁良权等成立的换届委员会成员,认为换届委员会是按照商会《章程》和民政厅要求成立的。
会长姚军: 否认换届委员会和他们的理事
  7月25日,刊登在媒体上的《公告》称,“姚军是我山东省安徽商会法定代表人,是山东省安徽商会的会长。对于最近有人假借商会名义成立的所谓换届委员会以及伪造的相关理事会成员名单,本会一概不予承认。”并加盖了山东省安徽商会的公章。
  已经胶着了一年多的山东省安徽商会换届风波仍在持续。2013年12月28日下午,山东省安徽商会部分理事成员在南郊宾馆召开理事会议,会后,有关人员对媒体表示,“按照商会章程,提请理事会启动罢免会长程序,表决一致同意罢免会长姚军。会议通过延期换届决议,并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复。”
  2013年12月30日下午,山东省安徽商会会长姚军对媒体表示,他并不认可28日召开的理事会。“他们所谓的理事会成员有一些是冒充的,有不少人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2014年7月14日,山东省安徽商会在媒体上刊登《关于召开山东省安徽商会理事会的公告》。时隔仅10多天的25日,山东省安徽商会再次刊登《公告》,明确表示了姚军为山东省安徽商会法定代表人及会长的地位。而且,焦点也转到了“换届委员会”和“理事会成员名单”上。
  “我们《公告》上写得很清楚,换届委员会和他们的理事,我们都是否认的。”25日,记者拨打山东省安徽商会官网上的联系电话,该商会工作人员回复。
  25日14时许,记者又拨通了姚军的电话,对方称“马上要登机了。”16时记者再次拨通了姚军的电话,但无人接听。

秘书长施高勇: 姚军等人公章私用发公告
  25日下午,山东省安徽商会秘书长、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施高勇称,“他的那个《公告》,在刊发之前,我是一点也不知道,可能是公章在他们那里,但是作为秘书长,我是不知道的。”施高勇认为,“挺好笑的,因为现在换届的原因,可能公章等东西在他们手里,携公章以令‘诸侯’吧。”
  对于山东省安徽商会公开发表“对于最近有人假借商会名义成立的所谓换届委员会以及伪造的相关理事会成员名单,本会一概不予承认”的言论,施高勇认为很矛盾。“因为我是秘书长,而公章在他们手中把控着,等于说他们是公权私用。按说发公告,是应该秘书长同意以后才能发,秘书长不在,商会的日常工作肯定就瘫痪了。”
  对于目前山东省安徽商会的情况,施高勇称“理事并没有矛盾,只是目前存在点争议”。谈到目前换届的进展,施高勇说只差一步。“我们理事会决议公告的会议纪要已经报给民政厅了,下一步民政厅再确认好我们理事的资格,只要确认下来,就是有效的,就能开会员会,从而可以进行选举等工作。”
  至于目前山东省安徽商会换届委员会的会员有多少家,施高勇称,“原来有多少家现在还是多少家。现在一共有35个理事。包括鲁良权、王广山、何龙宏、丁晓平等,都是我们换届委员会的成员。”

新闻分析 商会换届缘何争议频繁
  《山东省安徽商会章程》明确规定,三年换届一次,而成立于2010年1月的商会,早在2013年1月就应该完成换届。按照规定,商会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否则,登记管理机关可责令其在规定时间内换届,并确定该社会团体当年年检不合格。
  到底是什么令山东省安徽商会,宁愿冒着“年检不合格”的风险,至今仍未换届完成?业内人士认为“这也许是其背后的权利和利益所致,但是每个商会都有自己的运作方式”。
  其实,并不是只有山东省安徽商会这一家商会在换届时闹内部矛盾。2014年1月11日,山东省浙江商会换届选举时,因为会长章鹏飞的“三连任”,一时间“暗箱操作”、“不尊章程”、“管理不力”等一系列丑闻词汇跃然纸上。今年1月8日,山东省江苏商会68名理事也齐聚济南南郊宾馆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罢免会长张雪忠的决议。
  对商会换届易起纷争,出现罢免会长等情况,山东大学经济学教授李铁岗表示,出现争议,“肯定是和他们成立之初的目的、职责等相违背。这其中有两种可能,一是被罢免没有遵循当地的经济、文化规则,二是要求罢免的人员受不了当初制定的规则,想要通过罢免等行为,制定新规则。”(《
生活日报 》记者 董昊骞 201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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