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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扩大了!在三乡,这些人都可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一谈及“生了一场重病”
也许大家马上想到的
就会是高昂的医药费
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
“钱包伤不起”
日前,三乡镇发布了
关于修订《三乡镇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
这对于部分患者来说无疑是
一个利好消息
详情一起来看看
新修订的《三乡镇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3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这次修订主要是扩大了救助范围。对于收入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除了原来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外,新增加散居孤儿。对于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除了原来规定的参加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本镇户籍人员外,新增加在本镇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本地《广东省居住证》为准)且申请医疗救助前已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满3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01
救助对象
(一)收入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参加了本市社会医疗保险,持有由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儿童福利证》的本镇户籍人员: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低收入家庭成员;
3.特困供养人员;
4.散居孤儿。
(二)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参加了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本镇户籍人员、在本镇连续居住满3年(以办理本地《广东省居住证》为准)且申请医疗救助前已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满3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救助当月起过去一年内在本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特定病种门诊医疗),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及家庭资产总值情况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02
救助标准
根据《通知》收入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中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特定病种门诊医疗)产生的费用,按规定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市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后,个人自费部分由我镇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按50%的比例进行救助。我镇重特大疾病年累计救助资金额不超过20万元。
03
申请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申请人为收入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资料:
1.如实填写的《三乡镇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申请审批表》(镇级-收入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的低保、低收入);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原件;
4.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5.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为收入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的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需提供以下资料:
1.如实填写的《三乡镇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申请审批表》(镇级-收入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的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原件;
4.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5.市民政部门核发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为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需提供以下资料:
1.如实填写的《三乡镇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申请审批表》(镇级-支出型贫困医疗救助对象);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原件;
4.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
5.如实填写的《三乡镇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患者基本信息明细表(副表)》;
6.如实填写的《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及财产状况申报表和声明书(授权书)》、《申请医疗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家庭成员经济收入及有价证券、房产情况材料。其中非本市户籍人员补充提交《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镇社会事务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扫码查看《通知》全文
相关附件下载
申请医疗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及财产状况申报表和声明书(授权书)
三乡镇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患者基本信息明细表(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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