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三乡这项工作年审开始啦!6月底截止!
各用人单位注意啦!
2019年用人单位
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已于3月1日开始
关于开展2019年中山市安排残疾人
就业年审的通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关于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审征收工作的通知》等规定,2018年度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中山市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省、境外驻中山单位),在2019年6月30日前到三乡镇政府1楼111室申报年审。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没有安排残疾人就业。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85881887
三乡镇残疾人联合会
年审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含省、境外驻中山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年审时间
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节假日除外)。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需要进行申报年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无需进行申报年审;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年审办法
(一)上门申报:用人单位收到通知后,按本通知要求备齐相关年审资料,在规定时限内到三乡镇政府1楼111室办理年审。
(二)网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入口进行在线申办(点开广东省切换区域和部门->省残联->公共服务->广东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申报)。
年审资料
1.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表》及《用人单位残疾人职工登记表》(在中山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网站www.zsfwzx.org.cn下载);
2. 残疾人职工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验原件,交复印件);
3. 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人职工缴纳2018年度社会保险凭证(全年度参保证明原件);
4. 用人单位与残疾人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5. 上年度用人单位按月向残疾人职工发放工资或通过财政统发形式发放工资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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