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减租1个月!三乡资产公司累计为商户减租400多万元
公 告
疫情期间,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乡资产公司”)结合疫情对我镇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减免了承租三乡资产公司物业的经营性租户2月份及3月份部分租金共约407万元,减免租金惠及140户,此优惠政策体现了我镇公有企业对疫情稳企安商的大力支持,让各经营性商户有序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得到了广大租户的一致认可。
由于疫情对经商环境的持续性影响,商户经营压力巨大,为了进一步配合镇政府做好“应对疫情稳企安商”的要求,减轻疫情对经营性商户的影响,三乡资产公司将减免承租经营性物业的商户2020年4月份部分租金,具体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
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减免对象
承租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性土地、物业,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非公有经济实体和个体工商户(含自然人)(以下简称承租户)。凡是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承租户不得享受减免政策。
三、减免标准
享受此次免租的土地、物业包括:经营性土地、商铺、仓库(含保税仓库)、摊位、厂房、办公楼,不包括住宅、车位、基站塔台、广告牌。减免费用不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经营权费、清保费、广告费等其他应由承租户支付的费用。
根据我司与承租户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减免2020年4月部分租金(厂房、土地减免30%,商业租金减免50%)。其中,对于符合要求的厂房承租户共19户,土地承租户共25户,商业承租户共97户,本次减免的租金约107.66万元。承租户已交纳4月租金的,可顺延减免,确实不能顺延的可申请退款。原租赁合同2020年4月份为免租期的,租金减免期可顺延。
四、减免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我司认真梳理并通过官媒官网官微公示符合减免方案并电话通知相关承租户。(二)我司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承租户发放《租金减免通知书》(可使用无接触方式),承租户按照通知要求对减免金额进行确认并签订《租赁补充协议书》,协议书签订后减免生效。(三)我司将严格督促直接承租户以不低于我司减免金额或幅度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户,要求承租户制定详细减免实际经营户租金的方案上报我司审定,并为了加强租金减免落实到经营户,我司将建立核查监管机制,确保经营户享受政策支持。监管电话:0760-86320666中山市三乡镇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0日
编 辑:杨韶艳
责 编:郑淑芳 袁旺
编 审:郑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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