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放大招!1000 万元财政贴息来啦,快看怎么申领
受疫情影响,企业资金紧张怎么办?有融资需求和资金使用计划怎么办?叮咚~《三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办法》出台啦,请注意查收!
贴息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依据本办法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享受贷款财政贴息。
(一)2020年1月31日前在三乡镇注册登记并依法纳税的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信息咨询、担保、抵押、典当等中介服务业,歌舞娱乐、卡拉OK、网吧等娱乐服务业除外)。
(二)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因业务发展有明确融资需求和资金使用计划向三乡镇范围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并取得人民币贷款支持的企业。
(三)财政贴息申请日前已经取得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满6个月(实际贷款期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取得贷款月份计算),并已偿还申请日前贷款利息的企业。
二贴息标准:
按照企业实际取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财政贴息,从企业取得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之日起计算,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单笔贷款财政贴息的最高额度为10万元,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笔贷款的财政贴息。
三申报原则:
财政预算安排1000万元用于财政贴息,并以此额度为财政贴息总额度;企业在本办法规定的期间取得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后,已偿还贷款利息期限超过可享受财政贴息期限(实际贷款期不足6个月的,按实际取得贷款月份计算)的,即可申请财政贴息;财政部门按照初始申报时间的先后顺序给予补贴,如果当天企业申请财政贴息额度累计超出1000万元,将按照该企业申请贴息金额所占当天申请总额比例分配剩余额度,贴息资金用完即止,不再受理贴息申请。
四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三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申请表》在2021年1月31日前向镇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其中:农业企业申请材料报送至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工业企业申请材料报送至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服务业及其他企业申请材料报送至镇发展和改革局。申请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如下:1. 三乡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企业贷款财政贴息申请表
2. 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贷款合同复印件
5. 银行发放贷款凭证和付息凭证(银行利息单、发票或付息流水)复印件
6. 还款证明材料(还款回单等)
行业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郑康明(镇农业和农村工作局)
联系电话:0760-86381217
郑宏灿(镇经济和科技信息局)
联系电话:0760-23387812
袁秀华(镇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760-8669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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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陈梓兴编 辑:杨韶艳责 编:郑淑芳 袁旺
编 审:郑伟强来 源:中山市财政局三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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