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帐号已被封,内容无法查看 此帐号的内容被自由微信解封
文章于 2021年1月15日 被检测为删除。
查看原文
被微信屏蔽
其他

(视频)漂亮的退伍女兵反杀醉汉被认定系正当防卫

12月30日晚间,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对外通报了“丽江反杀案”的最新进展:认定唐雪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永胜县人民检察院同日对该案撤回起诉,对唐雪作出不起诉决定。


▲12月30日晚,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晚间通报称,唐雪所为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网页截图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晚间通报称,唐雪在家人及住宅多次被李德湘侵犯后,先持削果皮刀反抗,后持水果刀反抗,系为保护本人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自行防卫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查实,201929日凌晨1时许,李德湘手持菜刀溜出家门,跑到唐某勇家大门外侧,用菜刀对唐某勇家大门进行砍砸,并用脚踢踹大门。后赶来劝阻的朋友罗某坤将其菜刀夺走并丢弃,其朋友杨某、张某亮、朱某、李某林劝李德湘回家。其间,唐雪听到砸门声后起床,因感到害怕到厨房拿了一把红色削果皮刀和一把黑色手柄水果刀放在裤兜里用于防身,并打开小门出门查看。李德湘看见唐雪出门后用力挣脱朋友拉拽,冲上前即朝唐雪腹部踢了一脚,唐雪拿出红色削果皮刀反抗。李德湘继续挥拳击中唐雪左脸部,在被几位朋友拉开后再次挣脱冲向唐雪,对其拳打脚踢。


唐雪招架中削果皮刀掉落地上,情急之下掏出黑色手柄水果刀用力反抗、挥刺,后双方被他人拉开,唐雪回家。李德湘边往巷道外跑边大喊“拿刀来”,后在奔跑过程中倒地。其朋友上前发现李德湘受伤,遂将其送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2月8日,唐家人拍摄的合影照片,唐雪(后排右一)在次日被警方带走至今。图片/受访者提供


当时媒体采访视频

最高检正当防卫界限:别人拿刀砍你时,你可以无限反击

2018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文章以四个案例结合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的答记者问,向外界清晰传达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的界限在哪里。

最高检下发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分别是

➤ 陈某正当防卫案(检例第45号)

➤ 朱凤山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案(检例第46号)

➤ 于海明正当防卫案(检例第47号)

➤ 侯秋雨正当防卫案(检例第48号)

最高检深入分析了四起案例的前因后果和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根据媒体报道,最高检长文的重点内容包括:

1.预知有人意图伤害自己,随身携带刀及其他防身武器的不影响正当防卫的认定。

以最常见的医患纠纷为例。

假设医生A因为医疗纠纷被患者家属B骚扰,B在骚扰中提到要伤害A,A认为这种威胁是实际存在而非空穴来风,所以A在工作期间随身携带刀具或者棍棒之类的硬物,后来B真的兑现威胁,对A进行人身伤害,这时A拿出随身携带的武器将B击伤甚至击毙。

这种情况下在以往极大概率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而最高检在本篇长文中表达的意见是,A的做法本身不影响正当防卫的认定,只要B确实存在“行凶”的事实,则A也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2.别人拿刀砍你, 你可以勇敢的拿刀砍回去。

在原来的司法实践中主要比对双方的伤势是否均等,如果防卫一方的伤势明显轻于加害一方,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比如有歹徒A持刀砍无辜路人B,B夺下刀子对A连捅三刀致其当场死亡。以往会被认定防卫过当。最高检新的解释原则是,不以结果论防卫是否过当,而是以暴力手段论,只要暴力手段对等就可以认定正当防卫。

所以歹徒A刀砍路人B,路人B用刀回捅歹徒A,暴力手段对等,哪怕结果严重不对等,也认定正当防卫。

不过大家要注意的是,如果歹徒A只是给你两个飞腿,你回身掏出一把匕首把他刺个对穿还是不行的,暴力手段要对等,也就是说对方采用什么级别的暴力,你才能回以什么级别的暴力,这一点很关键。

3.别人拿刀砍你,你夺下刀砍回去,砍着砍着对方跑了,你觉得不安全可以继续追着砍。

这个案例很经典,就是不久前发生的江苏昆山“社会我龙哥”被于海明夺刀砍死案。

当时“社会我龙哥”拿着刀舞舞喳喳的威胁要砍于海明,由于平时疏于训练刀法,导致家伙意外失手落地,于海明眼疾手快把龙哥丢弃的刀捡起砍回去,龙哥撒腿就跑,奈何酒色掏虚了身子,被于海明追上掀翻在地,乱刀击杀。

警方最初认定于海明拾刀在手后,龙哥已经失去了继续加害的能力,于海明的做法有防卫过当嫌疑,但在检方的帮助下于海明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理由就是于海明认为龙哥跑回车里没准还要拿枪换炮,所以追上去砍的几刀是因为自觉不安全,属于正当防卫。

这个案例的正面意义在于,今后正当防卫的时长可以大大提升了,直到行凶者远离现场或完全不能对受害者构成威胁,正当防卫的合理性才算解除。

4.只要加害方表现出行凶的可能性,受害方就可以按照已经行凶进行防卫。

举例说明,江湖大哥A拿着砍山刀堵在门口威胁B,说B不如何如何就要弄死B,并且拿刀子在B的面前比比划划,甚至用刀背触碰了B敏感的肌肤,也许这时候江湖大哥A只是想吓唬吓唬B,并没想真的砍人,如果是以往,B直接夺下江湖大哥A的刀把A砍翻,这极有可能被认为防卫过当或者是故意伤害。

但今后这就是正当防卫,因为B处在实质性的人身伤害威胁下,他并不需要揣摩A的真实目的就可以实施防卫。

在长文末尾,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指出,一些地方正当防卫制度实际“沉睡”,但中国关于正当防卫的立法其实已经比较完整,所以在实践中需要树立正确理念,正确贯彻执行,强化责任担当,激活正当防卫制度,彰显依法防卫者优先保护理念。

孙谦认为,激活防卫制度可以警示恶意滋事者,让公民敢于行使正当防卫权,保证公民面对凶残暴徒时无需畏手畏脚。

律师提醒大家,充分行使正当防卫权不等于“以暴制暴”而是“以正制不正”,所以在发生社会矛盾时滥用武力不是正当防卫。


最新消息:死者李德湘的父亲李兆云表示,自己无法接受云南检方的不起诉决定,已经将当天下午收到的相关法律文件转交给了自己的代理律师。目前,代理律师正在研究相关具体案情,“下一步将向丽江市人民检察院送交申诉书,哪怕交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也要申诉。


部分素材来源网络公开资料,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关注微信“我爱着蓝色的海洋”和“有用有料有趣”。转载和合作联系QQ:2659723980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