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香港证监会:刑事检控5人,最高可囚10年,涉串谋操纵上市公司股价

香港证监会就正利控股(03728.HK)(原股票代码︰08318.HK)背后造市活动,向5人展开刑事法律程序,指控其串谋就正利股份进行虚假交易。案件将在原讼法庭由陪审团作审讯, 成为这类就《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订明罪行而在原讼法庭审理的第一起刑事检控案件。

图片来源:明报

香港证监会指,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6年9月7日期间,5名被告薛伊琪、林颖琪、谭焯衡、孙文、何铭轩串谋造成正利股份交投活跃的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表象,违反该条例第295及第303条和《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薛、林及谭3名被告昨日(8月13日)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各人暂时无须答辩,案件押后至2020年9月24日。法院批准上述三名被告各人以10,000港元保释,并不得离开香港。

图片来源:明报

一般而言,证监会只可就《证券及期货条例》在裁判法院提出检控,而可施加的罚则相对较轻。是次将案件转介予律政司,涉及市场操纵活动的最高刑罚为监禁十年及罚款1,000万元。


证监会已根据该条例第213条,于2019年七月对上述被告在内、牵涉这宗涉嫌市场操纵活动的多名本地及海外人士展开法律程序。高院当时颁令冻结多个本地及海外实体所持有的约1.25亿元资产,金额相当于他们及其代名人在涉嫌操纵正利股份所得的利润总和。该会当时寻求法院向被告颁令,要他们被裁定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相关条文后「回水」,交出利润甚至还原交易。


香港证监会,成立ICE小组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建新(Mr Thomas Atkinson)表示,证监会致力打击市场失当行为,并对任何形式的市场操纵活动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将继续运用一切可用的方法向违规者追究责任,藉以保障广大投资者和维护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


为应付愈来愈复杂和组织周密的罪案、以及配合证监会的前置式监管方针,证监会已成立一个由中介机构部 、企业融资部、法规执行部组成的跨部门工作小组(英文简称为I-C-E,分别代表这三个部门的首个英文字母),以打击具严重及较大影响力的市场操纵网络。


正利控股,被炒高20倍

正利控股,于2016年3月29日在创业板挂牌,招股价0.283元,首日交易即暴涨近7倍至2.26元,7月13日更创下5.98元的历史盘中高位,即被炒高20倍。其后约两个月正利股价于5元以上徘徊,至9月6日期间飙升,导致于9月7日单日大跌9成。


证监会指,该项操纵计划在正利上市之前已被策划及展开,让正利的股价和成交额以人为方式大升。


版权声明:所有瑞恩资本Ryanben Capital的原创文章,转载须联系授权,并在文首/文末注明来源、作者、微信ID,否则瑞恩将向其追究法律责任。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与原作者或公众号平台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
更多香港IPO上市资讯:www.ryanbencapital.com

相关阅读

香港证监会:上年度介入35宗IPO申请、大增84%;处罚中介共4.79亿,提出10项刑事控罪

香港证监会,冻结5账户,涉市场操控

香港 IPO 市场(2020年前七个月):上市 88 家,募资 1,321.42 亿港元

香港 IPO中介机构排行榜 (过去24个月:2018年8月-2020年7月)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