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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上市公司不服港交所的停牌决定,提司法复核,败诉、兼付讼费
来源 | 东网
香港高院昨日(12月8日)驳回中国趋势(08171.HK)提出的司法复核,中国趋势发布公告,表示对法庭判决内容实感诧异,并正考虑作出上诉。
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国趋势 (08171.HK),在今年4月底向高院申请司法复核,挑战联交所下令它停牌的决定。该案早前在高院进行聆讯,法官颁下书面判决,中国趋势控股虽然获批出诉讼许可,但却败诉及要支付联交所的讼费。
申请人中国趋势控股有限公司,答辩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部于去年3月指申请人没有维持足够营运、不具足够价值的有形资产,邀请申请人响应。在申请人响应后,联交所的上市委员会于去年11月下令将申请人停牌。
申请人随即申请复核,但联交所的上市复核委员会在今年3月维持停牌的决定。
申请人事后提出司法复核,指联交所错误理解《上市规则》,故不应同时要求申请人维持足够营运,及持有足够价值的资产。不过,法官不接纳申请人的诠释,认同联交所是有权对上市公司同时作出上述两项要求。
另外,申请人亦指,它自2002年上市以来,财务状况并无重大变化,因此有合理期望其上市地位可以继续。法官则指,既然联交所有权对申请人营运状况及资产数额提出疑问,自然有权根据有关情况作决定,因此申请人并无合理期望其上市地位会必然不变。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的司法复核申请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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