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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董事,没有设立适当的内控措施,被港交所谴责批评
2021年5月17日,港交所对汇银控股集团(01178.HK)七名前董事采取纪律行动。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委员会
谴责:
(1) 前执行董事陈信义先生;
(2) 前执行董事刘敏先生;
(3) 前执行董事许志峰先生;
(4)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诸燕舟女士;
(5)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黄达仁先生;
批评:
(6) 前执行董事周国华先生;及
(7)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苏汝佳先生;
并指令:
所有上述董事均须接受有关《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培训。
2016年,汇银控股集团(01178.HK)试图收购另外两家公司,但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该公司无法确认是否已实际完成收购。上述董事未能为该公司设立适当的内部监控措施,以确保取得或保留收购相关文件。这最终导致收购事项录得全额减值逾一亿元,令该公司损失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