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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瑞士交易所、1家伦交所,目前共9家A股上市公司拟发行GDR
自2月份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截至目前(6月18日),今年已有已有三一重工、国轩高科、杉杉股份、乐普医疗、科达制造、明阳智能、格林美、方大炭素、健康元等合共9家A股公司发布公告,拟在境外发行GDR。
除了明阳智慧(601615.SH)拟伦敦交易所外,其他的8家都选择去瑞士证券交易所发行GDR。
这9家拟发行GDR的A股上市公司,全部是民营企业,上市时间都已满3年,目前市值都在30亿美元以上。
市场预计,今年首家GDR发行或花落电池制造商杉杉股份(600884 .SH),预计最快7月发行。
高伟绅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联席管理合伙人王彦峰表示,发行GDR的时间相对可控,对上市发行人的额外监管要求比较低。在欧洲发行GDR,可提升发行人的国际知名度,吸引国际投资者,同时还能帮助到A股上市公司拓宽在欧洲市场的业务。
GDR发行对募集资金用途没有明确限制,可用于项目建设、支持公司境外并购、补充流动资金等。GDR发行以外汇计价,通常为瑞郎、美元等。比起在美国发行ADR的中概股,可能美国证监会(SEC)关注审计底稿问题,目前欧洲资本市场尚没有这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