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第13家SPAC:中信、清科、倪正东、李竹、刘伟杰等发起的TechStar,递交招股书
概要
TechStar,为特殊目的收购公司(SPAC),拟专注于识别「新经济」领域的高增长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并购目标经营所在司法权区的经济趋势及国家产业政策一致的创新技术、先进制造、医疗保健、生命科学、文娱、消费及新零售、绿色能源和气候行动行业。
TechStar,需于上市后24个月内公布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的条款,并在上市后36个月内完成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该等时限可于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批准延期(发起人及其紧密联系人放弃投票),并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后延长最多6个月。
发起人
TechStar的发起人为信银资本、清科集团、清科资本、倪正东先生、李竹先生、刘伟杰先生,分别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B类股份的35%、15%、15%、10%、20%、5%。
信银资本为中信银行旗下信银投资的全资附属公司,获证监会许可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一系列受规管活动,包括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
清科集团为中国领先的投资管理公司,由倪正东先生控制。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倪先生拥有清科集团约54.93%的股权。截至2022年5月31日,透过管理逾40个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清科集团管理资产超过人民币100亿元。
清科资本,是清科创业控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获证监会许可从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倪正东先生控制清科创业控股约47.42%的表决权。
倪正东先生在股权投资行业拥有逾20年经验,为清科创业控股创办人兼首席执行官、执行董事兼董事长,主要负责业务、战略及企业发展的整体管理,历任清科集团执行董事、董事长,亦担任清科资本的董事。
李竹先生,拥有约30年的多家公司高管经验、逾20年的咨询顾问经验及逾10年的中国私募股权投资经验。李先生为英诺天使基金的创始合伙人,创立了厚德创新谷(Houde Innovation Valley)、国内直播及视频平台北京悠视互动科技有限公司等。李先生曾投资游族网络(002174.SZ)、德生科技(002908.SZ)等公司。
刘伟杰先生于投资、并购及企业管理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为水木基金的合伙人。在加入水木基金之前,刘先生于2002年1月联同他人创立戈壁创投,担任戈壁创投的高级管理合伙人,刘先生曾任Asia2B.com的首席财务官、华德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SeapowerFinancial Services Group副主席兼董事。刘先生曾在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苏姜律师事务行执业,拥有香港、加利福尼亚、新加坡、英格兰及威尔士的法律执业资格。
TechStar将主要寻求收购一项或多项高增长业务,并已确定以下重要的一般标准及指引:
优质并在具差异化价值主张及产品或服务壁垒的新经济领域具有竞争优势;
与经济趋势及国家产业政策一致;
理想的长期增长前景;
具差异化产品及服务的大型消费或业务市场;
独特竞争优势或公司的团队于选取未充分利用的增长机会有独特的优势;
能为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目标创造重大价值,强大且富有远见的管理团队;
贯彻环境、社会及管治价值观,恪守道德、专业及负责任的管理层;及
自成为公众公司中受益。
有关特定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优势的任何评估可能基于该等一般指引,但公司与其进行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交易的特殊目的收购公司并购目标可能不符合该等指引及标准。
董事会(9人)
包括5名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招股书显示,TechStar在上市后的股东架构中,信银资本、清科集团、清科资本、倪正东先生、李竹先生、刘伟杰先生持有B类股份。
TechStar是次SPAC上市的主要参与各方有:
信银资本、清科集团、清科资本、倪正东先生、李竹先生、刘伟杰先生为其发起人:
清科资本、中信建投国际为其联席保荐人:
香港立信德豪为其审计师;
威尔逊·桑西尼·古奇·罗沙迪为其公司香港及美国法律顾问:
盛德为其券商香港及美国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