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姐女星遭港交所谴责,月薪30万出任上市公司执行董事,因履历问题被多人投诉
港交所对企展控股(01808.HK)及其一名前执行董事毛俊杰采取纪律行动,谴责该公司及毛俊杰,亦对毛俊杰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
企展控股2021年1月3日公布已委任毛俊杰为执行董事,初始任期为3年,期内可获每月30万元酬金及年度酌情表现花红。公告称毛俊杰于多间知名企业及国际金融机构居高级职位,曾参与及完成多项香港、加拿大及中国内地之首次公开发售项目。在股票债券分析、交易及投资组合建构、货币交易、不良资产投资、量化研究及衍生工具交易各方面积累丰富经验。
港交所收到多宗投诉,内容包括质疑委任公告所载的毛女士履历不尽不实、有欠准确。相关董事依赖毛俊杰提供的资料,其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亦未对她的委任及薪酬分别作出考量。
企展控股去年4月发布澄清公告,下调毛俊杰薪酬至每年200万元,她于去年11月8日辞任职务。
企展控股及毛俊杰通过和解方式承认其各自的违规行为,并接受上市委员会施加的制裁。
根据公司早前委任公告显示,毛俊杰女士于2006年7月取得中央戏剧学院学士学位。
委任公告:
https://www1.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21/0103/2021010300046_c.pdf
另据信报财经消息,毛俊杰为内地女演员,今年搭档艺人胡杏儿等参与录制热门真人秀《乘风破浪的姐姐》(第三季),该组合最近暂别上述节目。
制裁
港交所谴责:(1)企展控股(01808.HK))(该公司);
及向下列人士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
(2)该公司前执行董事毛俊杰女士(毛女士)。
除上述向毛女士所作的声明外,港交所亦公开谴责她。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是指港交所认为,毛女士若仍留任该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会损害投资者的权益。
实况概要
该公司于2021年1月3日公布已委任毛女士为执行董事,自2020年12月31日起生效(委任公告)。按其雇用合约,毛女士的初始任期为三年,其间有权获得董事酬金每月30万港元(此金额由薪酬委员会厘定)以及年度酌情表现花红。
委任公告载有据称是毛女士履历的详情及其过往职位及经验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述(相关表述):
「毛小姐曾于多间知名企业及不同的国际金融机构居高级职位。」
「她曾参与及完成多项香港、加拿大及中国之首次公开发售项目。」
「毛小姐在股票债券分析、交易及投资组合建构、货币交易、不良资产投资、量化研究及衍生工具交易各方面均积累丰富经验。」
(此表述亦载于其后于2021年5月28日刊发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公告)。
港交所收到多宗投诉,内容包括质疑委任公告所载的毛女士履历不尽不实、有欠准确。
上市科因此向该公司作出查询,该公司就此于2021年4月14日刊发澄清公告(澄清公告)。澄清公告进一步披露,该公司的董事会重新评估应付予毛女士的薪酬方案后,决定将其薪酬调整为每年200万港元,另加由董事会厘定的年度酌情表现花红。
该公司承认无法核实相关表述,亦承认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未按其各自职权范围分别对毛女士的委任及其薪酬作出适当考虑。当时,该公司只由公司秘书知会各董事有关委任毛女士一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均没有就此另行召开会议讨论,也无考虑其他人选。
毛女士于2021年11月8日辞任该公司执行董事。于上市科调查期间,毛女士承认当时某些语句纯粹是按她自己的意思作诠释,与市场一般的理解未必相同。
《上市规则》规定
第2.13(2)条规定,任何公告或公司通讯所载数据在各重要方面均须准确完备,且没有误导或欺诈成份。
第3.08条订明,港交所期望董事须共同与个别地履行诚信责任及以应有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的责任,而履行上述责任时,至少须符合香港法例所确立的标准。
根据毛女士于获委任时签署的《董事承诺》,她声明委任公告所示有关她的所有详细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及准确,而她亦无作出任何声明或遗漏,致使有关资料不真实或具误导性。
接受制裁
该公司及毛女士通过和解方式承认其各自的违规行为,并接受上市委员会向其施加的以下制裁。
该公司亦同意刊发公告,内容包括董事会其他成员(包括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于相关时间未能(i)确保对毛女士进行的尽职审查;(ii)确保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对拟议委任毛女士一事及其薪酬作出考虑;(iii)促使该公司就委任公告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符合《上市规则》第2.13(2)条的规定;及(iv)在厘定毛女士薪酬时保障该公司的利益。
上市委员会裁定的违规事项
上市委员会裁定如下:
(1)该公司在委任公告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中所刊发有关毛女士的资料并不准确真实且具误导性,违反《上市规则》第2.13(2)条。
(2)毛女士(i)就其履历详情向该公司提供并不准确真实及/或具误导性的数据,及(ii)未能促使该公司就委任公告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符合《上市规则》第2.13(2)条的规定,违反其于《上市规则》第3.08条下的责任及其《董事承诺》。
总结
上市委员会决定施加本纪律行动声明所载的制裁及指令。
为免引起疑问,港交所确认上述制裁及指令仅适用于该公司及毛女士,而不适用于该公司任何其他过往或现任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