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行小课堂丨公益诉讼,让我揭开你的神秘面纱!
7月以来,公益诉讼在全国各地检察机关如火如荼开展,各大新闻媒体都在报道公益诉讼,那么这个大家口中的公益诉讼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检察机关又在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让我们一起来揭开公益诉讼的这层神秘面纱。
”Q1
什么是公益诉讼?
与普通老百姓打官司有什么区别?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一般群众涉及的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都是在认为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为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公益诉讼则是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诉讼,维护的是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行使的是国家法律监督权。
举个栗子~
✖这不是公益诉讼。自身利益受到侵害 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
✔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 为,是公益诉讼的范围。
Q2
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有哪些?
公益诉讼包括两类:
民事公益诉讼及行政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
➕
行政公益诉讼
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
Q3
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中扮演什么角色?
2017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从7月1日起施行,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这意味着……
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原告的身份
正式得到了法律的授权认可。
Q4
那公益诉讼的被告是谁?
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是实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行政公益诉讼的被告是具有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机关。
Q5
公益诉讼具体由检察机关什么部门负责?
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公益诉讼。负责立案、审查、调查取证、提出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支持起诉、出庭参加诉讼等。
当然,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还承担对民事、行政裁判监督、法院执行监督及审判人员违法监督等职能。
Q6
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怎么调查?
可采取的方法有调阅卷宗材料、询问证人、拍照摄像、咨询专业人员、鉴定、评估、审计、勘验、检查等。
但是,与办理刑事案件不同,不能采取查封、扣押、限制人身自由等强制措施。
✔
调阅
卷宗
询问
证人
拍照摄像
鉴定
评估
审计
勘验
检查
咨询
等等
❌
查封
扣押
限制人身自由
Q7
什么情况下检察机关才能提起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需满足以下条件:
没有适格主体提起诉讼或适格主体经检察机关督促未提起诉讼。
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需满足以下条件:
检察机关履行了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仍拒不纠正违法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定职责。
最后的话: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十二届国际检察官联合会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的贺信中指出“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检察官保护公益是义务更是责任。
随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全面铺开,公益诉讼的春天可谓触手可及。检察机关将积极应对新的挑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真正成为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守护者。
图片丨网络
文稿丨民行科
编辑丨施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