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想念冰激淋和马大叔

2016-11-10 余小鱼 三声公会




喏,给你一只手

带我一起走么。

图片源自“你的小王子呢”


遇见马大叔的时候,天空下了蒙蒙雨,凝成了雾的形状,滴滴润在脸上,就像是蒸脸器散出的水雾。


马大叔是咖啡屋的老板。27岁,江苏无锡人。眉清目秀,五官协调,衣品中上,待客热情。咖啡屋叫“慢慢”,听起来像蜗牛一样的名字。店很小,除了前台放置些许杯杯罐罐的地方,只剩下五张别具形象的小桌子拥挤在朝西的小巷道里,就着柔和的灯光,披了复古的衣裳。


我拍了拍脸上的水,看见“慢慢”二字的时候,生了情调,想起“左岸”所有的系列段子,来了兴趣。推门进去的时候,只有一男子着了深棕色的开衫,搭了白色t恤,在摆弄研磨机。看我进来,抬头,瞬间吸引了我的全部目光——帅锅呦!


“咖啡,美式咖啡,谢谢。”


别问我是为什么。好吧,我就勉为其难告诉你吧。因为它便宜,相比于所有系列咖啡来说,虽然它名声不好,但是,它味道淡呀。


马大叔后来说,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你,人家都说,美式是洗袜子水的味道。


我有与生俱来的愿意与陌生人交谈的本领,并且,绝不冷场,我从来不认为这是什么缺点,并且只要喜欢,就任性为之。


马大叔有着小资生意人初入茅庐的小精明以及南方人固有的警惕心,我趴在吧台上等咖啡,接过来的时候,腆着脸,嗓音就悠悠飘了出去:“老板,贵姓啊?”


咖啡屋里静悄悄,没有人,除了,我俩。


尴尬十秒,帅哥笑了,“免贵姓马。”


“噗——”我喝了满口的咖啡,画了抛物线,飞满了马大叔的白t恤。


“马大叔,你好,我是余小鱼。”


马大叔说,他永远记恨我这一喷,毁掉了他惜如珍宝的t恤衫,那是初恋小女友留给他爱情里的最后“遗物”了。


我赔了马大叔一款t恤,结果太短了,穿上之后,就露了肚脐。我捂了嘴笑:我是按我的尺码买的,修身款呢,花了77块大洋呢!


我不知道和马大叔是怎么熟络的,也许是那一喷;也许是后来心情好或是不好的日子里,永远的美式咖啡;也许是每次都随咖啡附赠的甜筒冰激淋。我会抱了书去“慢慢”看,带了相机去偷偷拍,背了笔记本坐在角落里敲字,会在没有客人的时候,拉了马大叔胡聊海侃。


马大叔开始只是听,听我说小故事,讲笑话,说些有的没的,说喜欢的人,说喜欢的书,说东家和西家的事情,说小A和小B的爱情。后来,马大叔开始和我聊,聊喜欢的书,聊喜欢的电影,聊走过的地方,聊他过去的爱情。


马大叔是个活得随性的人,他说,30岁,肯定是要找个美女子结婚的年纪呀,不用晃晃荡荡,然后,就不在是帅哥,就得往大腹便便的方向发展,然后做一个爱老婆的胖子了。小鱼你就不行了,你离三十岁还远,所以,你得好好谈场恋爱,才能迈入婚姻大道。


马大叔的初恋,姑且叫她小米吧。是马大叔的高中同学,两人不远万里跑来这个无名小县城上学,头三年好得如胶似漆,临了了,小米对吗大叔说,你太没上进心了,而且,长得太帅了,让我太没有安全感了,所以,拜拜喽,你另寻新欢吧。


马大叔一脸懵逼,缓不过神儿来,毕业后没走,打着自主创业的旗号,开了家咖啡店。小县城的人没有大城市里那么嘴刁,马大叔尽管技艺不精,但也吸引了不少客人。


马大叔没有挽留小米姐姐,他说,是你的终究是你的,随缘吧。话虽如是说,我仍旧看见马大叔留着那件被泼了咖啡的t恤。


今年五月,我大三,马大叔三十岁。我一如既往地咖啡就冰激淋。马大叔带着身边的小女友来介绍:小鱼,这是我女朋友。小米。


六月,马大叔搬家了。给我留了一只咖啡杯和一个冰激淋,说,回去结婚。


树叶簌簌落的时候,马大叔给我发来消息,照片上的她和他就像曾经高中时的他和她,笑容刚刚好扯出嘴角的形状。


嗯,有点想念马大叔,还有免费的冰激淋。


还有,早点生娃。




写在后面的话:我是你们的老朋友,虫虫

虫虫=余小鱼,其中的小故事,改天说来听。

---END---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