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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涉税(费)事项办理的通告

淳安发布 2021-10-13

为深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税费服务工作,减少因群众到办税服务场所而产生的人员流动和传染风险,尽可能阻断疫情传播,有效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现就我县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涉税(费)事项办理通告如下:

一、暂停窗口现场办理业务。

原定于2月3日开放的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及汾口分中心税务窗口、车管所车购税窗口暂停窗口现场办理业务,县行政服务中心税务窗口自助区同期关闭。具体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二、延长申报纳税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延长2月纳税申报期限 拓展网上办税覆盖面 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防控疫情工作》的通知,将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月24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后,办理仍有困难的,还可依法申请进一步延期,具体申请途径:首页-【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首页-【我要办税】-【税务行政许可】-【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如确需缴纳税费款项的,请将缴纳的税费金额准确存入银行,电话预约开具税票,选择免费邮寄或正常办理业务后上门领取,税款帐户:待报解预算收入;帐号:1907520101210764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淳安县支行营业中心。

三、实行预约办税机制。

在疫情防控期间,强烈建议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到厅,非急事、延后办,大厅办、先预约”。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杭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两种线上渠道预约,预约至少提前一天,预约成功后请保持电话畅通,等候税务机关与您确认相关事宜。未预约或者预约未经税务机关确认的,一律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预约

   (1)操作路径

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互动中心】-【预约办税】-【办理预约】-点击“在线办理”进入。

  (2)操作步骤

第一步:表单填写

根据预约服务事项类型,分别选择税政政策辅导、资格认定辅导、建账建制辅导、领购发票、上门预约办税等内容,并选择预约时间及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第二步:表单提交

预约办税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预约,税务人员会根据纳税人提交的“预约办税申请单”及时进行回复。

第三步:信息反馈

纳税人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询预约办税申请流转情况。

(二)杭州税务公众号预约

第一步:关注“杭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办税-办税大厅”;

第二步:点击下方“现在就去认证”完成实名认证;

第三步:选择就近办税大厅或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税大厅;

第四步:点击“我要取号”或“我要预约”模块,选择需要办理业务类别,如为预约还应选择预约办理日期以及时间,完成掌上取号或掌上预约;

第五步:凭微信公众号相关界面或收到的预约提示短信上门办理相关业务。

注意事项:1.掌上取号限当天办理;掌上预约可预约最近五个工作日;2.如需查询上门办理所需携带资料等相关要求,可通过“杭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中的“我要办税-办税指南”模块查询了解。

四、畅通办税咨询渠道。

疫情防控期间,开通咨询电话65060100、64826000,其中64826000为24小时热线,全天候提供咨询辅导。加强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服务,节后工作期间(2月3日起),提供个性化人工咨询解答,未下载注册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的,请拨打24小时咨询电话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

                          2020年2月2日      





版权归淳安发布所有,转载须告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淳安县税务局

编辑:于一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集团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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