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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千岛湖大旅游!淳安专项政策重磅出台

淳安发布 2021-10-11

近日,淳安县出台专项政策

扶持文旅体企业共渡难关

助力千岛湖大旅游按下“重启键”



为切实帮助文旅体企业渡过难关,有序恢复疫后旅游市场秩序,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联合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出台了“淳十八条”的基础上,结合大旅游产业抗击疫情的实际需求,又专门出台了六条措施——《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帮助文旅体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政策措施》,让全县文旅体企业在依法享有“淳十八条”提出的景区门票补贴、税费减免、金融支持、房租减免等政策扶持的同时,再享新政。具体如下:




01


一、支持对象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遇到困难的酒店、民宿、景区、旅行社、旅游交通、文化娱乐、运动休闲等文旅体企业。




02


二、支持措施


01

设立专项资金。县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帮助本县文旅体企业渡过难关及疫后恢复。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旅游景区、酒店、旅行社、民宿、文化娱乐、运动休闲等文旅体企业的稳岗复产、员工培训、市场复苏营销、困难补助等(补助细则另行制定)。


02

发放税收补贴。按2019年增值税月均纳税额的地方留存部分额度,给予文旅体企业2个月补贴。


03

稳岗就业补助。积极服务文旅体企业,安排资金帮助文旅体企业疫后稳岗复产,减轻企业用人负担。协助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确保企业职工稳定就业。加大导游、景区讲解员等文旅体从业人员培训力度。2020年,全方位开展导游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导游人才;免费培训一批景区讲解员。协助县内旅行社向市文旅局申报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


04

旅游营销扶持。加快出台《2020年淳安县全域旅游营销奖励方案》,加大营销补助政策,加速旅游市场回暖。


05

县内企业互助。鼓励县内旅行社积极承接职工疗休养、企业团建等组团业务;鼓励县内职工在本县景区、酒店、民宿疗休养。


06

加快资金拨付。部、省、市等上级部门已明确的文旅体产业补助资金由县财政在2020年4月底前拨付至各企业。

本意见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由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淳安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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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文广旅体局

编辑:周雅婷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集团编发

共建特别生态区   共享康美千岛湖 

奋力开创具有淳安特点的县域发展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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