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提取公积金!具体操作学起来~
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哦~
为响应改善多层住宅居住条件的民生需求,减轻职工家庭加装电梯的经济压力,我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于2018年8月14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支持业主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建设费用。
凡按照本县
对职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
在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
均可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产权证(房屋不动产证)、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应包含费用分摊明细表)、电梯检验报告、本人银行卡(或银行卡号)至淳安公积金中心(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7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办理。
注意:申请人可登陆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预约,并前往淳安公积金中心进行办理,节约办事时间。
预约步骤
1️⃣通过中心网站(http://gjj.hangzhou.gov.cn),选择个人登录,选择相应方式登陆。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请选择“提取业务➡申请提取➡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3️⃣填写大修提取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 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选项选“是”,并按实际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4️⃣录入信息及申报材料上传确认无误的,点击“确认提交”,等待中心初审通知。
3提取额度
合计提取额度截至电梯验收当月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安装费用。
截至目前,我县已有7户家庭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45.18万元,户均提取金额6.5万元。基本来说,只需用公积金就能支付加装费用,切实减轻了职工的资金压力,提升了生活品质。
下一步,淳安公积金中心将按照“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切实做好本县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使住房公积金在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更好满足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上发挥积极作用。
版权归淳安发布所有,转载须告知!
来源:县公积金中心
图文:方碧翠
编辑:方天卉
淳安县融媒体中心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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