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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浙江省公布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日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国家规定设定为4%,将惠及全省去年底前退休的915万人。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继续采取统一调整办法,即所有参与调整的退休人员都按同样的定额调整金额、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标准、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比例和高龄倾斜金额计算调整金额。
●再看挂钩调整。包括了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退休人员之间因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的不同,挂钩调整部分的金额也会有所不同,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从具体标准看,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保持了前3年的标准,即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不到15元的,补足到15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本人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基本养老金挂钩调整金额按退休人员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34%计算。
●再看适当倾斜。在享受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予以适当倾斜,体现了对他们的特殊照顾:即202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5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此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还对部分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企业退休原工商业者、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企业职工及企业工伤退休人员的待遇按一定标准进行补足。
调整金额因人而异
政策落实及时到位
目前,杭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正在积极准备,7月底前发放到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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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人社局 杭州发布
编辑:郭佳
淳安县融媒体中心编发点击【赞、在看】支持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