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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县服务业项目建设投资补助开始申报啦!

淳安发布 2023-04-10


为充分发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作用,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淳政发〔2021〕1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2年度服务业项目建设投资补助申报工作


一、政策条款


对列入我县服务业发展重点鼓励和扶持领域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具体见附件,带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除外),按其实际完成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以正式发票为准)3%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补助项目认定必须为投资统计入库项目。


二、申报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县内服务业建设项目投资主体:  

1.在我县依法注册和纳税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正常的服务业企业、经营户、社会组织;

2.合法经营(信用信息无黑名单记录),依法纳税,管理规范,统计和财务制度健全,能真实客观反映经营业绩,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必须符合《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淳政发〔2021〕1号)规定。


三、申报条件


1.列入我县服务业发展重点鼓励和扶持领域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附件2),带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除外;



2.完工的投资统计入库项目;3.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不含土地出让金)。


四、申报材料


1.淳安县服务业建设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2.服务业建设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

3.政策期内,项目实际投资财务凭证、发票、收据等复印件(如有需要,按县服务业办要求提供专项审计报告);

4.企业营业执照或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

5.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

6.其他相关材料(项目备案信息表、土地出让合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照片等)。
申报材料为A4规格纸打印,内容完整、清楚、无涂改,统一装订成册,封页、目录齐全,封页标注申报单位、申报时间并盖章,一式三份。


五、申报截止时间


请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经属地乡镇(平台)审核后上报至县服务业办(环湖北路655号规划展示中心1号楼1119)。


六、联系方式


县服务业办联系人

王勇威 0571-64812398

18858299859(659859)

孙红娅 0571-64812398

13732230470(660470)


附件:1.《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淳政发〔2021〕1号)2.淳安县服务业发展产业导向及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3.淳安县服务业建设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4.服务业建设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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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归淳安发布所有,转载须告知!

来源:县发改局

编辑:张婧

淳安县融媒体中心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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