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编有岗!淳安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公布~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4〕74号)精神,2024年淳安县继续实施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政策。现就2024年淳安县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生计划
注:具体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普通类)》为准
户籍要求
淳安户籍考生,具备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录取资格,高考、面试成绩及身体条件符合招生录取要求,热爱淳安教育事业,有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自愿报考淳安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定向培养定向生。
志愿填报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在提前批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普通类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
2024年6月29日-30日
(如有变动,以省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志愿填报网址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http://www.zjzs.net/
招生程序
定向师范生招生坚持“公开公正、择优选拔、协议管理”原则。
1
填报志愿
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只招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
2
面试和体检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 1﹕1.2的比例,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高校抄告淳安县教育局。淳安县教育局根据名单进行考生户籍审核,组织考生面试和体检。(面试、体检名单与时间另行通知)
3
公示
高校在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范围内,根据招生计划数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确定拟录取定向培养考生,淳安县教育局按要求公示3天。
4
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淳安县教育局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考生、培养高校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可依次递补。
5
录取
培养学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淳安县教育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相关高校按规定录取。
培养管理
1.按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意向培养学校的专业培养方案,接受教育培养,修读年限为四年。
2.在校学习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意向培养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培养要求,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校或转专业。
4.按时完成意向培养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定向培养的学习要求,取得定向学科本科毕业证书。按要求参加定向学科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毕业后必须返回淳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服从安排任教学校。
就业政策
根据规定,对按期毕业并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定向生,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按在校期间表现、学业成绩和获奖层次等为依据,统一调配到具有事业编制的中小学教师岗位任教,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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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县教育局
编辑:汪淑慧
一审:孙志军
二审:陈航
终审:余清梅
淳安县融媒体中心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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