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来淳毕业生,想租房的看这里

淳安发布
2024-09-07

@来淳毕业生

在找工作的同时

你是不是也还在为租房而烦恼呢?


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淳安的住房保障政策吧~掌握项目信息、熟悉申请流程择一处满意居所

开启一段崭新旅程

新引进大学生租房补贴


为减轻毕业生租房压力,我县对新引进来淳的应届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大学毕业生及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在淳安县无房并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半年发放0.5万元,可发放3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累计最长不超过六年。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笔补贴应在淳安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首次申请补贴时限为毕业后2年内,同时需满足毕业后1年半内有符合连续参保时长条件的参保记录,且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

申请途径:杭州市民卡APP或杭州亲清在线平台

咨询电话:0571-64811776(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公租房保障


公租房保障是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住房困难而建立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

目前,淳安县公租房保障已实现常态化受理,新就业大学生及创业人员申请公租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县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或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人在千岛湖镇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半年(含)以上,或持有千岛湖镇营业执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在千岛湖镇无房[原有房产(含农村批地建房)因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条件,不予保障:

1.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机动车辆超过1辆或车辆购买金额高于15万元[原有车辆转让(注销)未满1年的,仍认定为有汽车];

2.申请家庭成员名下企业投资(含出资认缴额)超过30万。

申请方式:“浙里办”APP搜索“公租房承租保障资格确认”选择“淳安县”在线办理。

咨询电话:0571-64831439。(淳安县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欢迎来淳就业创业呀~




>>>>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一图读懂|《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版权归淳安发布所有,转载须告知!

供稿:县住建局

编辑:张婧

一审:孙志军

二审:陈航

三审:余清梅

淳安县融媒体中心编发


温馨提示:如果你想看到淳安更多的权威信息,请将“淳安发布”加为星标,每次看完后赶紧来给我们点“赞”“在看”吧!这是对小布最大的鼓励哦~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淳安发布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