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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老人的注意!这月起或将多领一笔钱!
家里有老人的
注意啦!
为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
强化政府兜底保障职能
浙江省进一步健全困难老人补贴制度
新增基本生活补助
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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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省户籍低保家庭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
每月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计发
补助对象依据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共享在册人员数据,无需申请,随低保资格动态调整。
1. 不可重复领取情况:
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或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不重复享受基本生活补助。
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或困难退役军人基本生活救助的,不重复享受基本生活补助。
2. 发放:
基本生活补助将发放至老年人本人或家庭的银行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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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县民政局
编辑:汪淑慧
一审:孙志军
二审:陈航
三审:余清梅
淳安县融媒体中心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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