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心!大鹏14岁中学生骑摩托带同学去兜风,结果……
可能很多人都会觉得
骑上摩托飞驰是一件超酷的事情
与众不同,
看起来又那么无拘无束的洒脱
然而,
事实却未必......
4月6日晚22点23分,南澳某中学初二学生罗某驾驶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搭载同学麦某,行驶到南澳新大路新大石场段。与驾驶员凌某驾驶的泥头车发生碰撞,罗某与麦某当场受伤。经诊断,罗某头部外伤,暂无生命危险;麦某肋骨骨折。
▲交警约谈事故相关人员。
事故发生后,大鹏交警大队交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并前往医院了解两名伤者伤势。交警先后约谈了涉事泥头车公司法人代表及安全主任、伤者所属的学校相关人员和伤者家属。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了解,
驾驶摩托车的罗某生于2004年,
年仅14岁,
而乘客麦某也只有15岁。
这小小年纪......
责任认定
大鹏交警大队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必须年满18周岁;深圳市禁止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摩托车驾驶人及其乘客应佩戴安全头盔。而罗某和麦某都没有做到这三点,由于他们是未成年人,所以这起交通事故涉及的民事赔偿均由其监护人负责。也就是说,车祸中涉及的车辆维修、伤者住院治疗等费用都得由孩子的父母所承担。
敲黑板,
重点来了~~
#法律法规要记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明确规定:
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必须年满18周岁;
2.深圳市禁止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
3.摩托车驾驶人及其乘客应佩戴安全头盔。
不仅骑摩托有严格规定
交警蜀黍提醒
驾驶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时
也要守规
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杜绝逆行
禁摩限电整治战报
4月7日,大鹏大队各中队在辖区重点区域大力开展"文明秩序"专项行动,全力整治违法违规车辆上路行驶、电动单车非法载客等现象。截止当天上午11时许,行动就查扣涉摩涉电车辆10辆,其中三轮电动车4台,普通二轮摩托车3台,二轮电动自行车3台,拘留3人。
目前,
新区交警大队
正加大宣传力度
对泥头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
深入辖区学校、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讲座
切实增强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和自我保护能力
并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行动。
▲在葵涌二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对泥头车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开展禁摩限电专项整治行动。
▲给辖区居民发放禁摩限电宣传单。
许多血淋林的案例警示:
出行安全要放首位,交通法规应记心间。
遵守交规,
从你我做起!
内容来源:大鹏交警大队
编辑:廖厚朋
校对:陆丹
审核:袁剑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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