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有证"老中医"看诊被开罚单!原因是……
近日
葵涌办事处围之布小区
一家有着“中医世家”招牌的门店
大鹏卫监执法人员的注意
走进这“中医世家”一瞧
里面放置着一个高大的“百子柜”
柜内存放有各种中药
店内的桌子有记录着
日期、患者姓名、中药名及重量、调配剂数
收费金额的888便笺本
“老中医”胡某对
到现场检查的卫监执法人员
表示欢迎!
我胡某就是这个“中医世家”的医生,是个有极高水平的老中医!
当卫监执法人员询问
其是否取得相关证件时
这位“老中医”表示
自己是个有证的医师
并出示了
执业范围为“中医专业”的
执业助理医师《医师执业证书》
可当卫监执法人员询问
其是否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时
胡某完全懵了
“这是什么证?”
卫监执法人员表示
胡某的行为是属于
“未备案开办中医诊所开展执业活动”的行为
属于 违 法 行 为!
胡某强烈表示:
我是个有证老中医!怎么不可以给人看病???
怎么就违法了???
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应当备案而未备案,或者备案时提供虚假材料的,由中医药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相关信息;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或者责令停止炮制中药饮片、委托配制中药制剂活动,其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中医药相关活动。
如何理解备案
2017年12月01日,国家卫计委发布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规定将中医诊所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符合资格的个人办中医诊所,只需向当地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然而,只有“纯”中医诊所实行备案制,这里所说的可实行备案制的中医诊所,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不得从事穴位注射、中医微创类技术(不含针灸)、中药注射剂等不可控行为。
很多人看病只图方便
走几步路就到了这种家门口的“诊所”
但却从不留意这种诊所和所谓的“医生”
有没有合法医疗证照
为自己的健康负责
大家就医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
发现无证无照医疗场所
可拨打大鹏新区卫生监督所
投诉举报电话
84301138
或者拨打
12345
进行举报哦!
内容来源:大鹏教育卫生
编辑:廖厚朋
校对:陆丹
审核:袁剑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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