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规格!美丽大鹏全球征集摄影作品!
很多人都喜欢大鹏
因为,
它是一个独特的好朋友!
独特的山海
大鹏丰富的山海资源闻名珠三角
这里的山海风景独特
或澎湃、或宁静、
或宽广
不同的山海有不同的风格
总能让你心旷神怡!
独特的历史
大鹏是深圳的"文化之根"
文化底蕴更为深厚
古城、古寺
古村落
在欣赏景色的同时
更是在汲取历史悠久的民俗文化!
独特的欢乐
来到大鹏
你会看到一群有趣的朋友
冲浪、滑板
玩帆船
刺激的水上运动
体验海边不一样的欢乐方式!
独特的美食
大街小巷的特色美食
场面热闹过瘾的海鲜一条街
山脚下惬意的农家乐
还有高大上的星级酒店餐厅
在这些地方
你都能尝到特色的美味!
独特的产业
大鹏集聚
生命科学、海洋生物产业
正建设国际领先的生物科技创新中心
未来的大鹏是科研基地
更是生物家园和绿岛综合体!
这些不仅是这方水土的独特风韵
更是文化根脉的传承!
改革开放四十年
大鹏新区 站立新时代潮头,
铺展"大鹏展翅"的
万千气象
民生福祉、旅游交通、公共设施......
每天都在发生着变化!
亲身体会?
今天我们正式邀您
以图为媒
展示它的新风貌!
用你不一样的镜头发现、捕捉、记录
城区之变与生活之美
向全世界更多的人推介
大鹏新区
首届“山海筑梦 美丽大鹏”全国摄影作品征集
活动正式开启
热忱欢迎
广大摄影工作者和摄影爱好者
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本次活动由中国摄影报社、大鹏新区管委会主办
大鹏新区摄影家协会承办
下面
详细为大家介绍下
如何让你的佳作成为“耀眼之星”!
征集内容
全面征集
以大鹏新区的产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
山海风光、
民俗文化等题材内容的
摄影作品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0日
(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选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选作品50幅(组)
稿酬各人民币800元
“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摄影家协会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作者须在诠摄汇网“参展”专区(dz.cppfoto.com)“山海筑梦 美丽大鹏全国摄影作品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中国摄影报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光盘、U盘包装盒上注明该展的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活动部“山海筑梦 美丽大鹏全国摄影作品展”办公室(100007)联系人:杨旸 电话:010-67014849
注意!
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投稿作品
将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选
拍摄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
大鹏新区摄影家协会 :0755-89313616
投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投稿数量不限) 。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4-8幅。
3.作品必须取材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作品的入展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务必于接到通知后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摄影作品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将在该活动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诠摄汇网将公布入展作者名单。
6.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点击“阅读原文”直达参赛网页!
内容来源:大鹏新区摄影家协会
编辑:廖厚朋
校对:陆丹
审核:袁剑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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