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第一批26个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资助项目已批准立项!
近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发布《2022年成都市第一批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资助项目立项公告》。名单显示,成都25家企业获“天使投资补助”,1家企业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资助金额最高达100万元。
(点击查看大图)
根据《成都市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成科字〔2020〕16号)有关规定,项目资金由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实施拨付,有关事项如下:
01办理流程
1. 短信通知: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将于6月2日前发送短信通知至各立项单位项目负责人。
2. 下载证明:各立项单位按照短信通知链接地址确认银行账号等信息后下载收款证明。
3. 递交材料:各承担单位登录“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https://kjxm.cdst.chengdu.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通过市科技局立项审核的pdf版本申报书(判定标准:申报书首页有自动生成的二维条码、有自动生成的“申请编号”、有数字水印且水印数字与二维码数字一致)及附件(一式一份),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和推荐单位签章并装订后,连同纸质收款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一式一份),递交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后台(提示:纸质收款证明不与申报书一起装订)。
4. 资金拨付: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按照成功提交纸件材料的企业清单,将资金拨付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号。
02办理时间
所有立项单位须于2022年6月15号(星期三)17:00之前递交项目申报书和纸质收款证明。疫情期间请严格根据短信提示时间分批提交材料,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03纸件材料受理地址及方式
(一)受理地址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后台地址:草市街2号市政务中心6楼。
(二)联系电话
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65575925(科技金融资助项目收款证明)。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申报材料咨询):86924834。
(三)受理方式
1.现场受理。由项目承担单位将纸质件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办理。
2.邮件受理。项目承担单位将纸质件邮寄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地址及电话见“受理地址”“联系电话”),选择邮件受理的单位请在邮件中留下经办人联系电话和单位邮寄地址信息。
以上受理方式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选择。
(四)受理时间
工作日9:00-17:00。
据悉,《成都市科技型企业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由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成都市财政局共同于2020年4月15日印发。提出了天使投资补助、债券融资补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科技与专利保险补贴等补贴方向,实现财政金融联动,降低科技企业投融资成本。据统计,2013~2021年成都市科技型企业累计获得“科技金融资助”4457项,资助金额达4.04亿元。
天使投资补助
天使投资补助是对获得投资机构天使投资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外获得天使投资后迁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给予所获天使投资额10%,最高100万元进行一次性经费支持(以当年申报指南为准)。
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在申报天使投资补助时,企业需要注意“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界定,要从企业成立时间、人数、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等几个方面进行确定。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天使投资补贴,且企业获得的投资必须是由投资机构向企业进行的投资,如果是企业向企业投资则不享受此支持政策。
“天使投资补助”申报要求(以当年申报指南为准):
1.申报企业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实行查账征收的科技型企业且接受投资时企业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60个月);
2.接受投资时,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不低于30%;企业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
3. 接受投资时企业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4.企业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特色明显,技术较为成熟,且知识产权关系明晰无纠纷;
5. 我市行政区域内企业自获得天使投资满一年后的12个月内提出补助申请;
6. 我市行政区域外企业在获得天使投资后,迁入我市行政区域内满一年后的12个月内提出补助申请。
7. 申报企业仅限填写一份天使投资补助申报表,企业有接受多笔天使投资的,在同一申报表中申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是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成功挂牌上市的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经费支持。其中,首次挂牌进入基础层的企业补助20万元; 首次挂牌进入创新层的企业补助30万元;符合条件由基础层调整进入创新层的企业补助10万元;符合条件由创新层调整进入精选层的企业补助20万元。
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工作人员提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本层级的资助。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补贴”申报要求(以当年申报指南为准):
申报企业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且纳税关系在我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责编 | 张小美
编辑 | 凡凡子
往期回顾
016月
275月
26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