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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成都市大遗址保护条例》发布

文旅妹儿 文旅成都 2023-05-19



宝墩遗址


为了加强大遗址的保护,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世界文化名城建设。《成都市大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近日正式发布。该《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遗址的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条例》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成都市大遗址保护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条例》全文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郫都古城遗址


《条例》指出,大遗址保护应当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与分级负责相结合、文物本体保护与周边环境保护相结合、遗址保护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相结合的原则。


据了解,《条例》所称大遗址,是指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具有反映成都历史文化信息,规模宏大、价值重大、影响深远等特点的大型聚落、城址、窑址、陵寝墓葬、古驿道、古代农田水利设施等遗址、遗址群及文化景观。


金沙遗址


《条例》指出,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大遗址的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大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大遗址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促进大遗址保护与当地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大遗址保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大遗址的义务。对破坏大遗址、盗掘文物以及其他有损于大遗址保护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和举报。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全国重点、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符合大遗址申报条件的,其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申报大遗址。


《条例》指出,本市鼓励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文物展示方式,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大遗址蕴含的文化精髓和时代价值。鼓励利用大遗址开展教育教学研学等社会实践活动,发挥大遗址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我市鼓励开展大遗址相关的文化交流、文艺创作、文化创意和旅游产品开发,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丰富文化体验场景,推进文化遗产开发利用与创意设计、旅游、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实现文化遗产资源社会共享和活化利用。我市鼓励跨区域协同开展大遗址保护利用,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推进文物交流与合作,建立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多边文物保护合作交流机制。


青羊宫窑址


东华门遗址


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朋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自觉落实个人防护责任,继续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文明用餐,注意咳嗽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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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成都日报、成都隋唐窑址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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