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大幕开启,宜昌水域联合执法同步启动
2020年春运大幕拉开,
客流物流即将迎来高峰,
是交通的一场大考。
“宜昌春运,2020爱您为您”
是我们宜昌交通的服务宗旨。
宜昌是长江航运重要节点城市,
三峡大坝、葛洲坝雄踞宜昌,
三峡船闸年均通过船舶6万艘次,
每天在港船舶1000多艘次,
在港船员10000多人。
为加强“两节”“两会”“两修”(三峡大坝升船机及北线船闸)及“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构建水上交通安全环保监管示范地,宜昌交通、宜昌海事、三峡海事、长航公安宜昌分局联合开展船舶配员、消防及防污染执法检查行动。
进出宜昌港各船舶请注意!
专项执法检查正式启动!
【行动时间】
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4月20日
【检查对象】
宜昌市通航水域内的运输船舶
【检查内容】
1.船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报港;
2.进出港报告内容是否完整真实;
3.船舶配员是否符合要求,船员是否在岗,船员证书是否真实有效;
4.船舶是否按照要求配备防污染证书,是否按要求配备防污染设施设备并规范使用;
5.污染物处置是否规范,联单记录是否完整;
6.船舶消防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处理措施】
1.对进出港报告内容不准确的抵港船舶,参照《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核查指南》的要求,责令立即改正。
2.对未实施进出港报告的抵港船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罚。
3.发现船舶配员不足等违法行为的,一律对船舶实施安全检查,采取禁止离港(滞留)措施,督促整改,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经整改重新办理船舶报港手续后,方可离港。
4.发现船舶配员不足等违法行为的,列入本次行动黑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列入本次行动黑名单的船舶,三个月内不得在宜昌范围内码头进行装卸作业。
5.发现租借船员适任证书、人证不符情形的,一律从严处罚。
6.发现无证驾驶、伪造变造证书、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等违法行为及由配员不足造成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7.发现船舶未配备防污染证书、未配备防污染设施设备或配而不用、未按时交付污染物等违法行为的,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督促整改,经整改后,方可离港。
8.发现船舶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长航公安部门督促整改,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下面
让交通小编带大家看看启动仪式的现场
🔼仪式现场
🔼现场执法人员整装待发
🔼宜昌海事局万成宣读行动方案
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朝晖讲话,提出四点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使命担当。
二、凝心聚力,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执法,严肃工作纪律。
四、决战决胜,力求取得实效。
🔼三峡海事局执法人员表态发言,听从指挥,严格履职,规范执法
心连心、手拉手,
协作共护一江碧水安澜。
🔼执法人员出航执行检查
🔼执法人员登轮进行执法检查
【船东告知书】
船舶必须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方可航行,少配船员,船舶不适航,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船舶污染物处理要规范,严禁违规排放、偷排。
请各船东对照检查内容,规范经营,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安全无小事,不要图一时之利而违章经营,维护一江碧水安澜,你我都有责!!!
《宜昌交通》将根据路、车、港、站情况,及时发布综合交通应急信息,出行前,关注我,没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