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及其运营分公司3名相关负责人党内警告处分。1名相关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2名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1名相关负责人谈话提醒。郭某(女乘客)在地铁车厢内大声吵闹,并与乘客陈某(老头)有轻微肢体冲突,扰乱地铁公共秩序,情节轻微不予处罚。保安员陈某某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但尚不构成违法犯罪,责令其所属保安公司对其予以停职并依规调查处理。从网上流传的几段视频中,可以看到,一名保安在地铁内拖拽一名女乘客,试图将其拖出车厢。然后在争执过程中,黑衣女子跌倒在地,随身物品散落一地,裙子被撕扯,上身部分裸露,下身可见底裤。二是保安好言相劝,但是女孩不领情,被逼无奈,只能请热心群众一起把女孩带下地铁。但因为女孩拒不下车,地铁方面只能派出安保人员全程保护,等到达目的地后,女孩自行下车离开。
从这个回应来看,女孩犯错在先,热心群众配合地铁方面及时维护了秩序。
但是细看之下,文中从始至终没有提到大家最为关注的撕扯衣服导致女性身体暴露的情节。
还有那句“安保人员和热心乘客一起将女乘客带离车厢”。流出的视频显示,一开始动手的从头至尾只有保安,其他乘客都离他们几米远。据目击者说,当时女孩在地铁上打电话声音太大,旁边一位老人骂她是女流氓,两人就这么吵了起来。然后双方开始争吵赔钱的议题,倒也没有什么过激的举动。女孩只是坐在座位上,反复提及要加微信赔钱,还说疑似“打110给我赔”等话。之后地铁保安赶过来,认为是女孩打了老人让她先下车,女孩不愿意。被拖走的过程中,女孩崩溃大喊自己的身份证钱包什么的还在车上,她要去取,然后往车厢里跑。上车后,女孩一直大喊要查监控,要证明自己不是无理取闹。事情到这里,两个说法有相同的地方,但又不完全相同。比如,虽然起因都是发生了口角,但在西安地铁的回应里,似乎都是女孩一个人的错。尤其是略写了双方因为雨伞赔偿,男方先打人这一段,直接把事情带偏了。也正因如此,使用暴力的地铁安保人员,才成了文中维护秩序、铁面无情的“执法者”。我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保安不得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遇到这样的情况,地铁方如果劝阻不了,应该稳定局面,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后续的执法工作。其次,如果真的要维护乘车秩序责任,那权力尺度是什么?根据《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涉事两人的行为都是有错的。两人在车厢内大声喧哗,违反《条例》第46条,“在车站或者车厢里打闹嬉戏,大声喧哗”。但《条例》里可没说保安可以采取暴力手段拖拽女生下车。这种情况,即便是警方来了处置时也应采取一种审慎、谨慎的方式。而不是把女生拽的衣不蔽体,被全站人围观,最后导致视频传遍全网。就像评论说:要是妹子准备炸地铁,你们当场击毙她我都支持。这又是犯的什么法?要这样侮辱!我们承认女生不算是一个完美的受害者,她打电话声音没有控制好。然后可能男的说完她是女流氓后,她凑上前呛声了一句“女流氓,怎么了?”引爆了情绪。如果下一次再遇到类似情况,解决办法也是暴力拖拽?也是随意传播视频?本来事情处理的就一团糟,事后也没有反思,没有亡羊补牢。那遇到这种突发状况,地铁保安应该怎么办?正规的处理流程到底是怎样的?
网上有一位地铁从业人员给出了答案。
这里给大家划几个重点:
第一,综治事件需要上报给站长和地铁内的执法民警,由管理人员到场处理。
第二,站务员应该按照紧急事件处理流程来做,比如:疏散围观人员、推屏风进行隔离、安抚乘客情绪、帮乘客遮挡裸露部位、制止路人拍照……
第三,如果乘客有过激行为,需要进行制服,应该使用专门配备的盾牌和钢叉,或者擒拿术,有肢体接触前应该带防刺手套,避免触碰到乘客,而不是扯衣服搂腰横抱。
确实。因为里面被强行拖拽的女生,很可能就是我们每个人。而且一个女乘客,挨了打,保安不但没有劝阻,反而还把她粗暴拉出地铁车厢,让她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围观。这已经不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的粗暴行为,而是一次公共安全的崩塌。这个事情中,保安拽掉的不是一个人的衣服,是所有女性在公共场所的安全感。文明社会、现代城市,这样的事情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发生,这不止悲哀,而且愚蠢。点亮【赞】+【在看】,希望这次事件,可以成为一个警钟,让更多执法者、裁决者引以为戒,在处理类似问题时,更文明、更公正、更智慧。
作者:正经婶儿,来源:正经婶儿(ID:zjshener)专栏作家,一支笔,两只猫,心比文字更热些。